X光片,示意圖與文無關。(自由時報資料照) |
指控醫師2年前之胸部X光判讀為正常有誤,即求償1500萬元?
此為中心診所案件,現經高院二審判決賠償180萬元(101年度醫上字第6號)。雙方仍可上訴第三審。此案在一審時法院原判決醫師及醫院應連帶賠償500多萬。二審於適用法律及舉證責任上,推論細緻縝密,值得一提:
1.原本病人除提告判讀放射科醫師外,還告核發檢查報告的醫師,高院即以:該醫師出具報告僅係以放射科醫師之判讀結果為基礎,無重覆判讀義務為由,駁回病人之主張。
2.最重要的是:高院依胸腺瘤之特色,即其分類非以瘤的大小,亦不因時間之延長而演變成為另一類型,故縱使2年後發現罹患惡性胸腺瘤,亦無從推估病人於接受檢康檢查時之病程期數為何,並據此認定:醫師縱使判讀X光片為正常此節有錯誤,然與:病人事後罹患惡性胸腺瘤且病程進化成第4期,無相當因果關係,進而除了精神賠償的請求外,其他所有喪失勞動能力之損害,接受其他化療及廣泛手術所增加之醫療費用損害,均予駁回。
3.此外,嚴守舉證責任分配而不濫用倒置,亦甚值肯定,即高院認定,病人發現罹患第4期惡性胸腺瘤之時間,距離中心診所健檢已相隔近2年,該2年期間身體變數極大,如苛責健檢判讀之醫師須就2年前病人身體狀況,未罹患惡性胸腺瘤之消極事實,負舉證責任,顯有失公平!因此判認,仍應由病人就其事後罹患第4期惡性胸腺瘤之結果,與醫師誤讀X光片間有相當因果關係負舉證責任。
4.至於高院認定,醫師判讀X光片有誤,判決應賠償病人180萬精神賠償部分,仍係以:令病人喪失及早發現病徵接受治療之機會,因而造成病人精神上之痛苦此理由,併此敘明。
Sylvia Wen 52歲的顧姓男子是美國執業的建築師
52歲的顧姓男子是美國執業的建築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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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萬歲
21小時
Bomder Seven 嗯⋯體檢應該是自費的⋯
13小時
Sylvia Wen 98年7月,顧男因為胸痛不適到仁愛醫院就診,這才發現自己已經罹患惡性胸腺瘤第四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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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應該說我都看到不是重點的地方
有病歡迎回台用健保
便宜又方便
健檢也很俗又大碗呢
他告醫生的問題我沒辦法說誰對誰錯
因為我不是當事人
不知道來龍去脈
實在不敢妄下斷言到底是亂告醫生還是醫生的問題啊
所以我沒對新聞真正重點做出評論喔
13小時
王X竣 以後千萬別跟人打架
不然十年後他掛了你可能都會被判過失致死(哭哭
19小時
Fredy Tw 一審判決和二審判決不相同,造成敗訴者精神受到極大傷害。所以一審法官也得連帶一同負責『誤判陰影』誤判的責任,
需賠償180萬。
這樣才合理吧?
喵的!這些X官腦袋有洞嗎?
17小時
AJ Lee 幹!這樣還要賠180萬?這不是鼓勵醫療糾紛病患撈錢嗎?
15小時
Chiang Meng-Ying 又是一堆香蕉人
15小時
醫界同盟 回樓上朋友的話…其實這部分,一般法官都判的較籠統。
而本件高院法官,依據2次鑑定報告,是認為,當時X光片在胸部上已有陰影,故判讀為正常此部分有誤,因而延遲病人當時或之後較快追蹤,或做進一步檢查,致病患精神上承受痛苦,始判決賠償。
15小時
Yen-yu Hsiao 病人一直都有尋找其他醫師之權,何來延遲之理?
13小時
醫界同盟 這也是一種攻防方法。在上訴審可當理由之一
13小時
劉X軒 其實病患如何證明痛苦是從該次檢查產生?
而不是從之後的檢查高度懷疑為惡性後產生?
10小時 · 已編輯
Hsiao-Yun Ting
Hsiao-Yun Ting 病人應該要證明「如果兩年前就告訴我,X光其實很多東西看不到,要我擔心的話就再進一步做自費檢查。這樣我就不會產生痛苦了」
然後大家就會知道這是不可能的事情。這樣只會更痛苦。
8小時
劉X軒 是否以後只要不確定就寫疑似?
另病人因疑似病兆痛苦一年後決定切除,發現是良性,依照此案也是醫生敗訴。
另一個案例:
醫生診斷病患有初期高血壓,建議要吃藥和飲食合併控制,或是嚴格飲食控制,有機會恢復不用吃藥,但是病人決定採飲食控制,之後病患高血壓恢復正常,病患說因為醫生之前診斷為高血壓,以為要長期慢性服藥,遭逢精神上的痛苦。法官依照上訴理由,也同樣可以判決醫生敗訴。
高血壓為可恢復,不應該這麼早建議病患吃藥(結果病患不吃藥高血壓後腦出血,也算醫生的錯),因建議病患長期服藥,導致病患身受精神上之痛苦。
10小時
林X妙 這樣那有人要當医生?XX
12小時
Hsieh Yan Yan 52歲的顧姓男子是美國執業的建築師
52歲的顧姓男子是美國執業的建築師
52歲的顧姓男子是美國執業的建築師
健保萬歲
12小時
陳X心 沒看到X光無法判定事情對錯。
12小時
蕭X龍 我對這判決也有陰影
10小時
胡X輝 健保亡國啊
10小時
Cand Ou 不能更同意了!
9小時
黃X棋 兩年前體重和兩年後體重都會有變化了。
這不只X光片陰影,更是判讀醫師的陰影
10小時
ChengChe Tu 這種事後諸葛都很容易,但一模一樣的陰影,搞不好十個有八個去做斷層都是正常的,但這位建築師的不是。那又怎麼說?以後也少判讀了,稍微奇怪就全部都說「去做斷層」?這樣對嗎?
10小時
Hsiao-Yun Ting 當然對囉,不然他會來告你
8小時
ChengChe Tu 無敵的防衛醫療啊
1 小時
醫界同盟 回樓上大家的疑慮:
此案最主要問題在於「明顕陰影但未看出」
以致於醫審會無法視而不見當成無疏失
因此其他𧗠生出的問題便容易受法官自由心證影響
往後行醫之路大家必須心裏有數:有懷疑就説,該做進一步檢查就建議,這就是防禦性醫療
1 小時
Candy Chiang 是不是以後X光判讀報告都要經過法官簽名才能發布?
1 小時
馮X庭 醫生們辛苦了!
37分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