絕不姑息,也不和解!
蘆竹民代摑掌護士人員事件,引起大家的憤慨!除了新聞延燒,臉書網路上更是撻伐不斷。
要為這位護士鼓掌,打氣。但現在其實,真正的戰爭才開始…
因為可想而知,之後,對方,表示歉意,善意的動作一定不會斷,各方“關注”的壓力,也會前撲後繼。
護士提出刑事277條傷害罪告訴,現由檢方偵查,如不和解,未撤告,起訴後由地方法院刑庭審理,此案可上訴至二審。
而依刑訴法的規定,一審判決前,都可撤回告訴…所以在一審判決前,這位護士朋友所受的壓力,可見一斑。
而除刑案外,民事亦可依民法184條,195條之規定,請求傷害身體及非財產上的損害賠償…加油!
蘆竹民代摑掌護士人員事件,引起大家的憤慨!除了新聞延燒,臉書網路上更是撻伐不斷。
要為這位護士鼓掌,打氣。但現在其實,真正的戰爭才開始…
因為可想而知,之後,對方,表示歉意,善意的動作一定不會斷,各方“關注”的壓力,也會前撲後繼。
護士提出刑事277條傷害罪告訴,現由檢方偵查,如不和解,未撤告,起訴後由地方法院刑庭審理,此案可上訴至二審。
而依刑訴法的規定,一審判決前,都可撤回告訴…所以在一審判決前,這位護士朋友所受的壓力,可見一斑。
而除刑案外,民事亦可依民法184條,195條之規定,請求傷害身體及非財產上的損害賠償…加油!
醫界同盟 一般案件,是等刑事偵查結束起訴到地院再提附帶民事賠償…
但本件,恐怕在龐大的各方壓力下,會在偵查庭就結束。
所以,若直接民,刑事一起提出,要和解?可以,但是,賠償部分,就必須在民事庭,好好“展現”被告的誠意,而不是,道個歉,隨便給個慰問金了事
但本件,恐怕在龐大的各方壓力下,會在偵查庭就結束。
所以,若直接民,刑事一起提出,要和解?可以,但是,賠償部分,就必須在民事庭,好好“展現”被告的誠意,而不是,道個歉,隨便給個慰問金了事
陳X鳳 不只可以向當事人求償,還可以向長庚用184條第二項的違反他人保護義務求償。
若依照新聞所提出的那麼多無理要求,一樣可以用304條去處哩,因為一罪一法,還有之前的提門那些毀損事件,一樣可以有證據,可以提出刑事。
當事人一定不敢對長庚提出雇主保護義務出要求,而實際長庚醫院已經違反勞基法及職業安全衛生法的相關法令規定,知悉都可以去舉發。
若依照新聞所提出的那麼多無理要求,一樣可以用304條去處哩,因為一罪一法,還有之前的提門那些毀損事件,一樣可以有證據,可以提出刑事。
當事人一定不敢對長庚提出雇主保護義務出要求,而實際長庚醫院已經違反勞基法及職業安全衛生法的相關法令規定,知悉都可以去舉發。
醫界同盟 若玉鳳所述的強制罪,是指之前很多不合理的要求此部分,則在檢察署開庭時,舉證較困難…且可能有些和刑法上強制罪的定義,不全然相符…
但是,只要有嫌疑,就提告,就算檢察官之後認定不構成,不起訴,也開了很多次庭了…不錯
但是,只要有嫌疑,就提告,就算檢察官之後認定不構成,不起訴,也開了很多次庭了…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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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界同盟 回樓上的林伯樂同學的話,若我方是提告方,委任律師費現有通常的標準,不會太高外,也不用都到庭!
況且,檢方或法院通常是1個月甚至2個多月才開一次庭,每次開庭,通常也不會超過半小時,所以…不會沒時間,沒錢。
況且,檢方或法院通常是1個月甚至2個多月才開一次庭,每次開庭,通常也不會超過半小時,所以…不會沒時間,沒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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