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24日 星期一

問題二:收到衛生局針對診所廣告要求於期限內說明之函文,該如何處理?

 問題二:收到衛生局針對診所廣告要求於期限內說明之函文,該如何處理?

回答:
盡量不要覺得就罰5萬了事。而且現在依醫療法103條規定罰金提高,而且衛生主管機關不是法院,有時它來函,是要先了解始末,且許多客戶在回函好好說明後,有些縣市之衛生局也會基於勸導立場,裁示先不罰。就說明一下吧!
1.衛生局通常來函會先詢問該則被檢舉的廣告是由何人製作?內容為何會載明被檢舉的部分?並指定一日期請診所負責醫師到場說明。
建議:最好先寫好回函,且要表示日後會多加留意,更謹慎。寄出回函後,再打電話給衛生局承辦人員報備。
2.到衛生局指定日期,診所方還是要有人員到場親自溝通說明即可,不一定要負責醫師或醫生到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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