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大家看到有一老伯因車禍骨折送萬芳醫院,之後不幸死亡,家屬考慮告醫院此新聞,應該都覺得很不平!
如果家屬仍無理提告,院方有幾個方向可反駁:1.病人除了跟救護車人員說沒撞到頭,到院依然如此陳述,但醫院很細心,見他年紀大,還作檢查,且立即縫合傷口,因此,應注意,都有注意,還做更多,所以無過失。 2.再者,六點多送進醫院,十點左右死亡,醫生都有在診療,處理,卻仍在短時間內死亡,應該是因依現行醫療及技術當時無法判斷或預見之原因,即無預見可能性,所以無過失。 3.綜上,阿伯的死亡應係肇因於其體質和遭車輛從後撞擊所致。
不過,要小心的是,因萬芳是教學醫院,所以檢方,醫審會會已較高的標準審查,所以還是要慎重應對!
如果家屬仍無理提告,院方有幾個方向可反駁:1.病人除了跟救護車人員說沒撞到頭,到院依然如此陳述,但醫院很細心,見他年紀大,還作檢查,且立即縫合傷口,因此,應注意,都有注意,還做更多,所以無過失。 2.再者,六點多送進醫院,十點左右死亡,醫生都有在診療,處理,卻仍在短時間內死亡,應該是因依現行醫療及技術當時無法判斷或預見之原因,即無預見可能性,所以無過失。 3.綜上,阿伯的死亡應係肇因於其體質和遭車輛從後撞擊所致。
不過,要小心的是,因萬芳是教學醫院,所以檢方,醫審會會已較高的標準審查,所以還是要慎重應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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