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年底,高雄義守醫院有一護理師及醫生被告,但最後只有護理師被起訴業務過失致死的案子,因檢察官認為,病人術後血便三次
血壓降低,護理師未告知醫師致醫師誤判病情。
由上可知,應係醫師在出庭時,作上述答辯,檢察署才會作這樣的認定。不過整個手術,治療等過程,皆很複雜,細微,並不容易作區隔或切割,且醫師多居於主導的角色,因此,在法界的認定上,並非都與本件高雄地檢署的判斷一樣,也就是說:護士或助手有過失的話,往往醫生也不會因此而免責。在此告訴大家一聲,也希望醫護要互相協助!
血壓降低,護理師未告知醫師致醫師誤判病情。
由上可知,應係醫師在出庭時,作上述答辯,檢察署才會作這樣的認定。不過整個手術,治療等過程,皆很複雜,細微,並不容易作區隔或切割,且醫師多居於主導的角色,因此,在法界的認定上,並非都與本件高雄地檢署的判斷一樣,也就是說:護士或助手有過失的話,往往醫生也不會因此而免責。在此告訴大家一聲,也希望醫護要互相協助!
Pasht Zhu 2006年和平醫院NP遭起訴一案,因值班護理師擔心深夜病患有狀況告知醫師會遭責難,一再延遲通報,甚至還代醫師替病患插管,一連串疏失,導致夏姓病患猝死。檢察官九日依業務過失致死罪起訴主治醫師王麟弟、值班醫師林榮第及護理師高韻雯。雖然醫療是個團隊,但護理人員也要謹守法律規定的義務和分寸,這不是誰挺誰的問題,到了法庭只有事實能夠保護你,所謂的事實就是依照護理人員法行事(NP亦是如此),當然包括告知,提醒,建議.
Minerva Chen 我媽開甲狀腺全切除術後,病房三班護理人員忙到從未檢視過一次患者頸部紗布的出血狀況。我深知臨床護理人員的處境,實在捨不得責憊。只祈禱財團及執政者能儘快想個確實可行的辦法,降低臨床護病比(連馬總統選前也承諾降到1:3,希望別又跳票了),提昇臨床護理師照護患者的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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