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人提告新趨勢:直接提告民事賠償!以小博大!
近來不少案件,因醫審會的專業鑑定檢察官都採納,所以大多是不起訴處分結束。但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許多病家因此不作刑事再議,而是改為打民事賠償;甚至是根本就不告刑事直接告民事賠償!這要拜最近這一年來民庭法官有數件判決,情置於法之前之賜,像:台大刑事不起訴卻判賠四十萬,以及婦運女俠夫告振興醫院判賠100萬等,另一方面就算敗訴也不會有任何誣告的問題!
大家會納悶:可是直接告民事,不是要繳裁判費嗎?所以他們就只請求約二百萬元以下,裁判費也不會超過2萬5,而法官精神賠償判個幾十萬,還划算呢!但大家別擔心,病人“棄刑投民”,我們也可如法炮製啊!也就是說,我們也可請求因為被告,名譽嚴重受損,精神痛苦的賠償!
近來不少案件,因醫審會的專業鑑定檢察官都採納,所以大多是不起訴處分結束。但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許多病家因此不作刑事再議,而是改為打民事賠償;甚至是根本就不告刑事直接告民事賠償!這要拜最近這一年來民庭法官有數件判決,情置於法之前之賜,像:台大刑事不起訴卻判賠四十萬,以及婦運女俠夫告振興醫院判賠100萬等,另一方面就算敗訴也不會有任何誣告的問題!
大家會納悶:可是直接告民事,不是要繳裁判費嗎?所以他們就只請求約二百萬元以下,裁判費也不會超過2萬5,而法官精神賠償判個幾十萬,還划算呢!但大家別擔心,病人“棄刑投民”,我們也可如法炮製啊!也就是說,我們也可請求因為被告,名譽嚴重受損,精神痛苦的賠償!
曾X智 我是執業醫師,也沒在做保險,已經保了10+年的醫糾險...........雖然學過法律,但是我個人覺得這錢是不能省的。
並沒有很開心,只是覺得刑事訴訟的風險無法估算,也是不合理的解決機制,民事訴訟比較能貼近現實!
根本上,醫療給付並未將風險因素及賠償金額分配納入才是主因......我同意,但是應該先糾正給付後,再來保醫糾險才對吧.....可能要等10000年。
並沒有很開心,只是覺得刑事訴訟的風險無法估算,也是不合理的解決機制,民事訴訟比較能貼近現實!
根本上,醫療給付並未將風險因素及賠償金額分配納入才是主因......我同意,但是應該先糾正給付後,再來保醫糾險才對吧.....可能要等10000年。
醫界同盟 嘉提醒的是!不過,治療病人卻被告上法院,因為開庭通知都是寄到醫院,可用此當名譽受損的理由喔!而且,版主是認為,病人都在隨便,投機告告看了,我們也可以牙還牙!
有些法官因自己也是專業人士,所以我們告民事名譽上精神賠償,他們會認同!
有些法官因自己也是專業人士,所以我們告民事名譽上精神賠償,他們會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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