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11日 星期日

中港澄清醫院賴姓醫師獲判無罪案,其答辯方式應是致勝關鍵!


中港澄清醫院賴姓醫師獲判無罪案,其答辯方式應是致勝關鍵!
關於本案中ATLS高級外傷救命術部分,各位專業的朋友這幾日已熱烈討論,就不多著墨。僅以判決理由中看出的策略提出,以供大家參考:
1.
本次鑑定報告關於被告醫師之部分,之所以做出有利且論證緊密,邏輯有條理,清晰的認定,應該歸功於我方提出的聲請鑑定事項精準,限縮於:該醫師於病人一送急診,醫師以其胸膛外科的專業能力範圍內,就病人的胸部外傷已做處理,因此認定無過失!
2.
其實病人還有質疑:急診部門轉加護病房時,有肚子變硬現象而兩部門未再做檢查!但是,不知是法官心細或是辯方律師提出,就是:當時交班護士出庭做證,說明,肚子當時只是變脹,而不是變硬!再佐以加護病房值班醫師的記載是softmill fullness,故判認急診轉加護病房時亦未變硬,是之後三個小時才變硬,故無過失!
上述針對:病患狀況變化狀況及時點的打法,很棒,而不是像一般只著重在醫師院方的處置,有無符合醫療常規!



Steven Ting 要看律師的功力


寶兒 怎麼抓重點跟不被模糊重點,很重要!!!


Yo-chang Chen 無罪後,要再反告誣告!這樣以後病人才不敢隨便告醫師


李X 果然要會玩"文字遊戲"才行啊~
我個人也來玩一下文字遊戲....
肚子變""未加以再積極檢查或處置, 是不是"導致"肚子後來變""的原因?
這樣會不會有所謂"不作為"而導致病情"惡化"之可能?
話說: 等到肚子變"", 大部分的醫師應該都會有所處置吧!?
病情都是一點一滴在變化的, 法官這樣的判決, 是認定了肚子""與三小時後肚子""沒有關係....


李X 
胸膛外科醫師的專業能力範圍內,是僅限於"胸部外傷"!?
那以後應該請各個次專科醫師來看急診, 醫療糾紛成案的機會就會少很多了....
反正一句"不是我的專業能力範圍, 我不會看也是剛好而已".
(
謎之音: 廢掉急診專科如何!?)


Alan Chiu 關於三小時前肚子""與三小時後肚子""這件事, 台北大學法律系鄭逸哲教授算是少數能了解醫療不確定性的法界人士, 他就提到, 所謂的作不作為是否符合醫療常規, 應該視作為當下的狀況而定, 而非事後預後不佳而反推當時處置不當, 倘若3小時前, 患者確實只有腹脹的症狀, 病人留置加護病房做症狀及生命徵象的觀察, 本就是合理的處置...


Christine Cheng 舉國悲慟哀悼! 解毒權威林杰樑辭世: "痛失樑醫"! 痛失俠醫英才! 國失棟樑! 落淚, 好心善心的 解毒專家林杰粱 醫生8/5 12:42 病逝, 享年55.
【林杰樑兒不捨俠客離、痛台失良醫】
video : http://www.youtube.com/watch?feature=player_embedded&v=cSmLnjCGfsQ

何以一名醫生之死,能上晚報頭條?也許我們哀悼的不只是世界上少了一位好醫師,而是在對專家信任破產、充斥謊言的台灣社會裡,我們少了一個說真話的人。http://goo.gl/Xchdw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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