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誤8天開刀致死,醫被判免賠?
這種標題,每次都還是令人憤慨無奈。此為仁愛醫院心外心臟黏液瘤摘除手術案件,病人先生及三名子女,精神賠償即要求共660萬元!(案號:北院102年度醫字第13號)。
該案刑事部分自97年纏訟至今,一,二審均判無罪(102年度醫上訴字1號),而關於有無因果關係等鑑定部分,可由醫學專業者討論。本文則係從民,刑事判決書中找出日後大家應注意,與訴訟勝敗有關之點:
1.家屬在訴訟中主張醫師進行腫瘤切除及心房缺損部位修補手術,以病患病情緊急為由,未為詳細說明,侵害病患與家屬的自主決定權。此處,幸賴當時護理紀錄,就醫師與家屬會談,探視,解釋病情,甚至載明「family 可接受」等三次,均有按時點記載,故法院認醫師於術前已盡告知義務!
2.家屬在刑案審理時,一再指稱召開協調會時,協調人認為有疏失要賠償,被告已經同意賠償等語,並以此主張被告有過失。
所以在此要再次提醒大家:於發生醫糾爭議後,不論係院內協調或衛生局之調解,切勿為了一時緩和談判氣氛,口出道歉,表示有疏忽疏失等話語…很多案例的家屬,皆會反用以做為指控證據!雖然大部分法官和本件一樣,清楚論述:「此均無足證明被告之醫療行為有何違反醫療常規而涉有疏失」,但只要遇上較鄉愿之法官就會有風險!
醫界同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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須即刻手術卻拖8天 婦病死醫免賠 | 即時新聞 |
20141014 | 蘋果日報
一名覃姓婦人2008年5月因心臟「黏液瘤」至台北市立...
APPLEDAILY.COM.TW
10月17日 15:57
K.k. Lee 病人說想去其他醫院就表示他對你這家醫院不太信任,就不用強留了吧
10月17日 16:09
醫界同盟 這也是重點之一
死在台大或北榮
病人家屬才覺得死得其所
10月17日 16:16
Alex Chern Say sorrow, not sorry!
10月17日 18:23
Victor Huang-Wen Tsai 如何制止病患講話後反悔及爛告
10月17日 21:02
陳x倫 某大老說要把
抱歉 對不起挂嘴邊 以表示客氣
10月17日 21:20
醫界同盟 萬萬不可…因為我們不是大老。
10月17日 21:26
Alex Chern 哈哈大老叫你說,他自己可不說,因為出了事會有你幫他扛
10月17日 21:29
醫界同盟 很難制止病人講話後反悔,所以…解釋病情,有盡說明義務…錄音。
10月17日 21:35
醫界同盟 本案病家就是用:當時很緊急,簽手術同意書只是形式上…做攻防
10月17日 21:37
Athena Chou 借分享 謝謝你!
10月17日 22:06
婁古步武 還是說"深表遺憾"比較好... 政治人物不都這麼講? 他們可沒在"Say sorry“呀~
昨天 1:51
Eugenia Huang 這就是為什麼很多律師告訴他的當事人..無論如何..都絕不可以道歉..你的禮貌和善心..會成為把柄..
昨天 2:23
Yen Yin Chian 所以醫師要對護士小姐好一點啊~
她們的『家屬已知且可接受』對大家來說是那麼重要啊!
昨天 2:25
Gin Lai 護理紀錄可佐證原告所述不實,是否可以提誣告??
昨天 3:19
醫界同盟 回樓上Lai兄的話,只:所述不實此一要件,是還不能構成誣告罪。
昨天 3:51
James Chen 台灣的誣告很難形成
昨天 4:13
鍾x蘭 醫生不是神,醫療過程中有許多不可預知的變因,病人家屬若將親人離世皆視爲醫生之過失,將使醫生難爲,造成易有糾紛的科別找不到學醫者,恐非病人之福。
昨天 4:52
David Ting 可以告媒體。
昨天 10:20
王x君 今年有心外的好朋友離開臨床,卻是開醫美診所,個中心理轉折與無奈只有外科同業明白吧!
23小時前
劉x旻 媒體的爛教,讓人以為會吵的人有糖吃(>_<)
結果是
醫師真的太忙,所以會吵的就嗯……
醫療業的無奈
後果臺灣日後會看到
20小時前
Po Jui Chi 「對於這樣的事情,我深表遺憾」,很好~
18小時前
鄭副理 醫美診所醫療糾紛風險並不低
15小時前
Coco Chang 這就是台灣的醫療體制,可悲!
5小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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