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醫糾案件的破綻出現在護理記錄
所以平日對護理人員都要好一點
木容世家
1月22日 21:51 ·
病歷往往是「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
喜歡更改護理記錄的高層尤其是無事生事代表
陳X光 護理人員的訓練
本來就是獨立自主
也是保護自己
沒理由和醫師一樣?
和交情無關
朋友的兩肋插刀
是利它
而不是刀插朋友兩肋
拉護理人員一起死
肩膀硬一點好嗎!
人家一個月
才領領個幾萬塊
1月22日 22:27
Yuchengco Carlos 她們也不可能替你改護理記錄該怎樣就怎樣
1月23日 0:00
醫界同盟 護理人員的確不會也不該替醫師修改病歷
在很多情形下
護理師是很好的人証
因此當然交情很重要(比竄改病歷重要)
1月23日 5:53
陳X光 其實
也不叫竄改病歷
太沈重
只是
寫得完美一點?
情狀有三,
1.活業紙
拿掉舊的,重寫新的
2.一本
撕掉重寫,少了頁數
會被懷疑
3.電腦作業
修改,表面超完美
但,電腦鑑識的教授說,
要七次?才有可能完全洗要?
情,理,法,誰優先
放在天枰上
難!
年輕的醫師,
尤其是在病房
多少會有些處置
不夠完美?
多少心裡有些不踏實
想再補充一下
在法律上,
反而造成過多的想像空間,,,
1月23日 8:13
陳X光 醫師不是神
尤其是
面對病人突發的緊急狀態
我太太是護理人員
也曾在台大病房
走跳過
也曾有年輕的住院醫師
內心忐忑不安
拜託她過,,
我講這些話的意思是
每個大醫師
都是從,
會出一堆錯的小醫師開始
當您飛黃騰達時
莫忘初衷
多照顧手底下的,細漢!
有事時,別推給基層人員
醫院的管理高層
肩膀硬一點,
幫基層扛起責任來
1月24日 19:52
醫界同盟 您的補充真是太棒了。感謝
1月23日 10:39
醫界同盟 重光兄說的是!且在法界的角度也是。
推給年輕的醫師,護理人員,其實更讓自己處於險境劣勢。
因為檢方,法官就更會主觀上認定:
這 件 醫 糾很有問題!
1月23日 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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