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23日 星期四

提告家屬比醫生專業,還知道顯影劑有離子性,非離子性兩種!


提告家屬比醫生專業,還知道顯影劑有離子性,非離子性兩種!
此為台中榮總的醫糾,病人有氣喘和高血壓,在作胸部斷層掃描時因對顯影劑過敏而不幸死亡。家屬又怒告醫生明知其氣喘,卻沒用非離子性顯影劑,且只讓他簽同意書,沒有說明(又來了,唉),故求償668萬元。台中地院以醫審會鑑定結果:離子性和非離子性在引發不良反應率上無差別,所以駁回對方的請求!
此案件家屬應該是直接提民事賠償,要繳裁判費才沒破千萬。而且他們找的理由越來越偏門,實在令人防不勝防!所以還是要提醒大家,都幾乎要錄,因為白紙黑字還不算數呢!像此案,如果醫師在說明時都有錄,若對方提告刑事說,醫生都沒講,則可告誣告,如對方只告賠,雖不能提誣告,但可以:名譽受損為由,請求精神賠償!
醫界同盟 而且現在才一審完,此案可上訴到三審
Xiao Ni Mj 重點是人死了。。。RIP...政府趕快制定詳實切合的律法是個重點
醫者 讓自己的處理判斷和流程再嚴謹些
家屬主動告知患者相關疾病風險也是重點。圍觀的廣大鄉民們也請在看新聞的同時也自省自己和家人是否有做好平日健康管理?身體器官。功能等有無定期將之做報告存檔,了不瞭解自己和家人身體狀況和潛在風險並且做出對自己身體負責使之更健康或維持康健狀態的行動?身體不是醫生的,遇到事情在討論歸咎的同時,是不是也應該以此為借鏡,探討一下三方應如何搭配來減少悲劇(人。事)的發生。。。
醫界同盟 身體不是醫生的,講得好!
吳X 對的事堅持下去做就會有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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