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18日 星期一

裝完假牙,好意協助改善咬合問題而磨牙,也可被告?


裝完假牙,好意協助改善咬合問題而磨牙,也可被告?醫師不起訴,仍被全名刊出…
一男子去年年初至淡水診所裝假牙,回診時表示上排假牙會咬到下排牙齒,醫師乃將下排左側牙齒進行磨牙,以改善咬合問題。豈料該男子以:磨牙後牙齒疼痛為由,即提告醫生搞不清楚狀況就替他磨牙,有疏失?
經士林地檢署偵查發現,男子事後三次回診" 均未 "表示牙齒疼痛,且淡水馬偕之病歷顯示他上顎假牙牙齦發炎,此與他的刷牙洗牙,飲食習慣才有關!和磨牙並無關係,而為不起訴處分。
這已是近日第二則,病人以:莫須有,且回診時皆無提及的症狀提告的案例,此案僅牙痛就告刑事,更令人氣憤!所以,該是反制的時候了!
醫界同盟 再次提醒,七日後注意對方有無提再議。切勿掉以輕心!
醫界同盟 此為今日蘋果副刊!
蔡X 『此案僅牙痛就告刑事』真是驚人......
許X 什麼都告,什麼都報,什麼都不奇怪!
Po-yu Sung 告刑事成本低啊,當事人只要負責告發,起不起訴都是檢察官的工作。台灣誣告成案的要件又很嚴格,除非能證明對方明知其不是事實,否則不會成立誣告。
醫界同盟 樓上朋友說的是!但在此和大家分享的是,不管誣告罪最後成立不成立,該罪偵查,開庭的過程,在檢察署是一樣的所以對方也是要跑法院,感受被告的壓力外,該罪刑責更重!
但最重要的是,如此較能阻止對方之後可能的無數次再議!
John Sung 請問醫界大,就以此例,若醫師本人當時施予治療時就有錄音,是否在檢查官那就可以阻隔患者的提告就不需上法院了?要如何做反告求精神賠償?
醫界同盟 Sung的話,有錄音,僅能當答辯的證據,依我國的制度,提告檢察官,法官就得開庭審理。
醫界同盟 精神賠償的部分,可等反告的誣告罪起訴後提附民賠償,也可同時提:刑事誣告和民事賠償
Po-yu Sung 但誣告罪極可能在檢察官這邊就直接罪證不足不起訴,附帶民事賠償訴訟也自然沒了。檢察官會開庭,但當初告你的人要出庭,醫生自己也要出庭呀。可能對方本來就是個閒閒無事愛亂告的訟棍,反而醫生自己時間就是金錢。要以反告誣告來稍微遏止告醫生的歪風,當然是可以,只是整體說來醫界仍然是有秀才遇到兵的困境吧。
62歲男子蘇榮進去年初在淡水昇宏牙醫診所裝新假牙,同年2/20回診表示牙套咬合時卡卡的,上排假牙會咬到下排門牙,牙醫蘇季陸因而磨除蘇男下顎左側部分真的門牙,配合⋯⋯上顎假牙進行咬合調整。事後蘇進榮表示咬合無改善,下排四顆門牙痠痛難耐,懷疑醫師沒搞清楚病況就輕率決定磨牙,轉往新光及淡水馬偕醫院就診,控告蘇季陸涉嫌業務過失傷害3月12日9:12
醫療糾紛和解談判與訴訟服務-醫師醫療專業責任保險 如果案件處於偵查階段..醫師若看診不方便可委託律師作為代理出庭...
醫界同盟 其實反告不僅只是稍微遏止…
這部分版主之前已提過很多次,我們提告者如委任律師,不用每次都去,而是他每次都要到;至於律師委任費現在很公開透明,也不會太高…
附民就算沒有,也可針對:對方明明回診沒說,還提告此部分,單獨提民事精神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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