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21日 星期日

罹B肝未檢查出肝癌案,高院判決桃園國軍醫院及醫師連帶賠償71萬案,高院判決理由,實令人難以接受!!


B肝未檢查出肝癌案,高院判決桃園國軍醫院及醫師連帶賠償71萬案,高院判決理由,實令人難以接受!!
本件在323日本版曾提及。觀其判決理由,誠有違誤,更有重大悖於論理法則,證據法則之情,在此與大家分享:
1.
醫審會鑑定理由有利於我方之部分「本件病人影像檢查問題,可能為超音波上不易將腫瘤和其背景已硬化之肝臟做區分,而不在於腫瘤增長時間」,法院竟不採,反而以內科學教科書和台大內科教授論文來質疑鑑定結果?如此何需鑑定?由此案之經驗可知,倘對方的書狀中提出學術理論,不能僅因鑑定報告有利就放鬆…
2.
尤令人氣結,看出判決理由矛盾者,是針對我方聲請:9483所作超音波檢查之6張照片送醫審會鑑定,是否有可發現而未發現之腫瘤,法官竟以:超音波為動態方式之檢查,操作者僅留下部分靜態畫面,無法顯示受檢當時狀態之全貌為由,而認無鑑定之必要!
但法官還不是依之後北榮的靜態畫面報告,反推本件醫生8月未發現3公分腫瘤有過失?況且,當時超音波檢查,乃本案關鍵事實,高院怎可謂「就待證事實之釐清並無助益,核無必要」?
             XiaoNi HM 呃,詳細點?
Mh Hsieh 爛法官
 李X 法官英明!
Gemtim Lien 恭請法官任台大醫學院長教肝臟超音波學!
陳X 到底是哪個法官這樣判啊?
蔡X 無言,這個案子打擊醫師信心甚大。
陳X 這就是傳說中的必殺技"自由心證"!
醫界同盟 回大家的話:
1.
是高等法院三名法官判的,上網查99年醫上字第15號民事判決就可看到法官是誰
2.
也不是自由心證…這就是我們最怕遇到的,在法官的立場角度,他們或許覺得,71萬還好啊!讓死者父親有些補償…但法官他們不曉得,重點不在多少錢…而是這樣以後醫界會無所適從!
醫界同盟 詳細點,請參判決全文,謝謝
Gemtim Lien 越高等的法官越世故鄉愿!
唐X 什麼高等,讀法律的都是垃圾ZZZZ
醫界同盟 更讓人扼腕遺憾的,是院方判賠金額在150萬元以下,已不能上訴最高法院…
版主還是寫此文,是要大家了解一下狀況,還有若之後訴訟上遇到,要注意,小心的事
王X 我看以後b肝的病人都要做CT scan留底 , 不然真的死無對證XD
胡X 作了CT 被健保核刪
再被醫院倒扣
多積陰德好
賴X ct被核刪,也比被法官判賠省。功德無量。
Fuan-You Meng 這是我看過最扯的判決之一法官認定你要看到 你就要看到 極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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