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切管拔除“竟癱”,醫挨告免賠?此篇報導自標題即有偏頗…這是台中慈濟之案件,家屬因病人氣切管拔除後,呼吸困難急救後成植物人,竟以:醫師未先為自主呼吸訓練即拔除為由,訴請慰撫金,看護費2394萬元?
大家注意!現在不少案例,家屬或病患會以一些教科書,學理上之處理方式,但實際臨床並不需要的理由來提告,此案即為一例子!而因自主呼吸訓練在拔除氣切管上並非必要,且發生「氣切造口痙攣」乃不可預期難避免,所以認定無過失!
但此案可上訴至第三審,在過程中,還是要緊抓:難避免,不可預期此方面的論述,答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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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X霖 O.o 版主度假回來了嗎?
如果還在度假就別管那麼多凡間雜事,好好去玩哩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supplement/20130410/34941376/拔除氣切管竟癱醫挨告免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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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69歲婦人周來美2008年裝置氣切管後,固定到慈濟醫院台中分院由黃姓胸腔科醫師門診,2009年6月,黃醫師估周女可拔氣切管,安排住院,不料,周婦拔除後,⋯⋯卻因呼吸困難昏厥,搶救後變植物人。家屬認為醫師於氣切管拔除後才進行病患自主呼吸訓練,又延誤急救,導致周婦缺氧過久,變重度昏迷植物人,提告向醫院和醫師連帶賠償看護費、精神慰撫金共2394萬餘元。報導╱許淑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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