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檢未發現嬰腿殘 告醫免賠 蘋果日報
2012年07月17日
案例
台中市32歲女子劉葆卿2008年懷孕期間,到呂國維婦產科診所由醫師尤宏娟進行產檢,陸續照了14次超音波,曾有2次顯示出胎兒左下肢缺損,醫師卻沒告知胎兒恐有唐氏症等風險,直到2009年5月劉女懷孕27周時,劉女早產得知生下1名唐氏症且左下肢膝蓋以下全無的男嬰,當場崩潰。
劉女和丈夫憤而提告,指控醫師在母血檢查異常時,沒有建議做羊膜剌檢查胎兒染色體,向診所和醫師連帶請求賠償精神慰撫金、義肢費用等共658萬餘元。報導╱許淑惠
劉女和丈夫憤而提告,指控醫師在母血檢查異常時,沒有建議做羊膜剌檢查胎兒染色體,向診所和醫師連帶請求賠償精神慰撫金、義肢費用等共658萬餘元。報導╱許淑惠
判決
台中地院依醫審會3次鑑定報告,認定超音波檢查可能因探頭角度、胎兒位置、羊水量及子宮形狀等因素,無法診斷出胎兒下肢異常,且本案唐氏症篩檢結果未達侵入性羊膜穿剌的必要程度,產檢過程也沒違反醫療常規,縱使醫師診斷胎兒缺損,也不符《優生保健法》得實施人工流產規定,因此沒侵害劉女生育自由權,故判診所和醫師免賠。全案可上訴。
超音波產檢可觀察胎兒發育,圖為資料照片,與本案無關。
超音波產檢功用
˙懷孕6~8周 確定胚胎是否有正確著床。
˙懷孕11~13周 測量胎兒頸後透明帶厚度,供篩檢唐氏症參考。
˙懷孕16~18周 輔助羊膜穿刺,以免傷害胎兒。
˙懷孕20~22周 評估脊椎、頭腦、顏面結構、臟器及性別。
˙懷孕28~32周 觀察胎兒發育是否正常。
˙懷孕36周後 依胎兒大小、胎位評估生產時機及方式。
資料來源:本報資料室
˙懷孕11~13周 測量胎兒頸後透明帶厚度,供篩檢唐氏症參考。
˙懷孕16~18周 輔助羊膜穿刺,以免傷害胎兒。
˙懷孕20~22周 評估脊椎、頭腦、顏面結構、臟器及性別。
˙懷孕28~32周 觀察胎兒發育是否正常。
˙懷孕36周後 依胎兒大小、胎位評估生產時機及方式。
資料來源:本報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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