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15日 星期五

誰說誹謗告不成?



誰說誹謗告不成?且重點是過程,而非結果,別在自我洩氣!
今天看到一則新聞,之前陳男在未查證且經衛生局調解,或司法審理前,逕召開記者會,指控板橋國泰醫院阮醫師產檢有疏失,反被醫生提告誹謗,損及他的名譽,請求象徵性賠償一元,並登三大報道歉!
實則,如對方從開始即態度差,就民,刑事一起告!而且何必客氣?要求賠償幾百萬元,之後捐給基金會等團體也好!這樣對方也要勤跑法院,數額大些,心理才會有如醫生被告時之體驗,痛苦!
大家又因長期受科學之訓練,都會反覆用一些上過的課和理論,法條剖析告訴自己:這樣也不見得與xx要件合啊!告不成怎麽辦?要告訴大家,家屬,病人都知道這是手段而非目的了,您還想那麼多?

醫界同盟 像這次膽囊案,頻果標題一開始即下:開錯刀??好冤??也未查證胡醫師開此刀是正確的,也有誹謗之嫌!


詹X 醫界就太有醫德才會被人家吃死死
只要說人家誤診 沒醫德應該就要告到他們賠錢加登報道歉


醫界同盟 而且,建議大家:如果對方貶損你言行較明顯者,就可直接提自訴!民,刑事一起提!但也有六個月時效喔!


潘X Yes,告他!


醫界同盟 X兄講得太好了!對,就是要這樣殺雞儆猴,之後家屬亂報料,亂告的情形才會減少!


醫界同盟 暴力者更不能姑息放過!


胡X 我們醫生應該養成告病人的習慣. 沒什麼好怕的.


醫界同盟 胡兄說的更具體!


Max YC Hung 如果是我,就捐給醫勞盟或醫界同盟!

6月11日 20:34 · 讚收回 · 5

醫界同盟 樓上朋友講得好窩心!給醫勞盟才對!我們這兒只是業餘分享一些法律小撇步而已!


胡X 起初他們追殺共產黨,我沒有說話--因為我不是共產黨;
接著他們追殺猶太人,我沒有說話--因為我不是猶太人;
後來他們追殺工會成員,我沒有說話--因為我不是工會成員;
此後他們追殺天主教徒,我沒有說話--因為我是新教教徒;
最後他們奔我而來,卻再也沒有人站出來為我說話...." ——馬丁尼默勒
起初他們追殺外科,我沒有說話--因為我不是外科醫生;
接著他們追殺內科,我沒有說話--因為我不是內科醫生;
後來他們追殺婦產科,我沒有說話--因為我不是婦產科醫生;
此後他們追殺護理人員,我沒有說話--因為我不是護理人員,我是精神科醫生;
最後他們奔我而來,追殺我,卻再也沒有人站出來為我說話...." ——傳哥


劉X 胡先生 借你PO文分享^^~




醫界同盟 胡兄引喻的真好!所以大家別再怕!


陳X sir 借分享一下謝謝


劉X 胡先生 借你PO文分享^^~




醫界同盟 本來就可以!


曾X 告贏病患的所得.捐慈濟或醫改會..隨便啦 ! 不要再求償1元了.


建議立法規範因醫療行為所造成的傷害,其賠償金額最高不得超過因該項醫療行為所獲得報酬(含各種保險及自費項目)之十倍(強烈建議投書民意信箱,方法請見內文) 請問版主,法界一般習慣上是否先以小案訴訟成功做為案例再告大案以求成功機率提高?若如此是否現階段已要求登報道歉為主,求償金額先提象徵性一元,將來累積足夠判例再一次給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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