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19日 星期六

急診,手術室護理人員一樣過勞,為何要到103年才回歸正常工時?



急診,手術室護理人員一樣過勞,為何要到103年才回歸正常工時?
去年底檢討勞基法84條之一,護理人員回歸正常工時而不再適用工作時間無上限的責任制,本是件稍令大家欣慰之事!然其於未說明具體明確的理由情況下,公布:其中急診,手術室的護士到103年才適用,此行政規則顯有違憲之嫌,即違反法律授權明確性及公平原則!蓋:依勞基法第84條之一的規定,僅有授權哪些行業不適用勞基法由勞委會決定;然並未再授權其可就決定適用之行業中,再區分部分人適用,部分人不適用!第二,即便認勞委會仍有資格再決定某行業中孰者適用孰者不適用,惟查,依常情而論,護理人員超工時,薪資不合理之情況皆然,故應一體回歸正常工時才是!因此,勞委會竟規定部分遲三年適用,實屬違反:相同的作相同處理的原則!
昨日本屬應慶祝之護師節,大家卻相繼抗議,實令人心酸!

醫界同盟 現在既然有工會,版主建議大家:可尋求支持的立委質詢勞委會,或由立委連署,聲請釋憲!


醫界同盟 況且,急診,手術房之護理人員常比其他同事還超工時,為何反而遲延適用?


X 只有醫療同行及其家屬才會感受深切!


醫界同盟 只是感慨,醫護朋友就是因為平常已被操爆,院內長官態度又保守或是只想保有既得優勢,因此,根本無力和行政機關陳情,申訴。


醫界同盟 像很多護理同仁和醫生要上學會的課,每年還要有固定學分才能保有資格;但是,法官,律師,會計失,建築師全都不用!可見醫界被壓榨得多ㄌㄧˋ


醫界同盟 少寫一個字:「厲害」,不好意思!


X 行政怠惰 應做為而不做為 可依行政程序告訴


醫界同盟 感謝樓上吳兄的補充!覺得大家真是臥虎藏龍,都有涉獵!只是應先聲請全體護理人員適用,勞委會不准,再提訴願,如又被駁回,再提行政訴訟,經二個審級,如係敗訴,再聲請適憲,故程序較漫長。


X 一人一封信向當地縣市政府勞工局檢舉 要求勞動檢查 並把實際班表上網公告 短期做法 中長期還是要先陳情 等勞委會做出行政處分 才可訴願或向高等行政法院提行政訴訟 另外也可向失職機關要求國家賠償 30天內不回應 可直接向其上級機關要求國賠或提民事訴訟 最有效還是街頭抗爭發動聯合大罷工 過年時通通不值班 但公職的醫護最好不要參加因受公務人員服務法給保護與限制


醫界同盟 吳兄好強喔!真厲害!可把您的建議,讓其他團體參考一下!


X 希望大家都能路見不平拔刀相助 這才是社會進步的原動力 中產階級日子穩當才有餘力幫助弱勢族群如原住民小孩 失業父母的小孩 甚至收養棄嬰 現在希臘已開始賣小孩度日了 我們台灣的未來將如何就看大家的做法了 當無聲的小老百姓 還是要上街頭長期抗爭 或者讓國家沈淪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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