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為今日蘋果日報標題,然後又把柯文哲教授照片登在旁…據查被移植之五名病人現在狀況均穩定無異樣,而且醫審會已決議,此乃器捐制度之問題,九名醫生均無過失!因此,倘該名女病人僅因婚事告吹,而向九名醫師提出刑事業務過失罪告訴,就有明顯誣告之嫌疑!如係只提民事賠償,亦屬牽強,蓋:移植手術僅與其身體健康狀況有關連,而與:男方是否要和她結婚,或取消婚約,並無因果關係!
醫界同盟 因為要請求民事精神賠償,以此女病患為例,還是要身體有發生狀況,致有損害其健康之虞,且與醫師的移植行為有因果關係,才可依民法195條請求;但問題一樣,前提還是要醫師的移植被認定有疏失,才屬民法上的「侵權行為」!
健保民營化 她的人生也許稱不上完美,但不是醫師害的,
請大家想想:
如果沒有動心臟移植手術,
這個人現在可能已經不存在了,
還要談甚麼結不結婚的問題?
不要求她感恩,但至少要講理,要講公道就要這樣講,不是嗎?
請大家想想:
如果沒有動心臟移植手術,
這個人現在可能已經不存在了,
還要談甚麼結不結婚的問題?
不要求她感恩,但至少要講理,要講公道就要這樣講,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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