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泰黃醫師malaria案,現幸獲最高法院發回高院更審!當時大篇幅報導的蘋果,怎麼這次惦惦沒聲音?
這案件當時也是引起軒然大波!撼動醫界!現下上訴成功,最高法院指出三點二審改判黃醫師有過失,有疏漏違誤之處:
1.二審在99年審理,卻引用疾管局97年11月版的用藥指引,已十分離譜,更未將該指引於開庭時提出讓被告律師辯護,根本與法不合!2.二審法官又稱有到國泰醫院勘驗,詢問院內其他人員,但卻死不肯傳喚該名被問人員到庭作證,亦違法!
這案件當時也是引起軒然大波!撼動醫界!現下上訴成功,最高法院指出三點二審改判黃醫師有過失,有疏漏違誤之處:
1.二審在99年審理,卻引用疾管局97年11月版的用藥指引,已十分離譜,更未將該指引於開庭時提出讓被告律師辯護,根本與法不合!2.二審法官又稱有到國泰醫院勘驗,詢問院內其他人員,但卻死不肯傳喚該名被問人員到庭作證,亦違法!
3.最重要的是,最高法院法官指出:因病人原即有感染,因此就算黃醫師立即查出是瘧疾且用藥,不見得病人就不會死亡!也就是:因果關係認定還有待商榷!
本文僅係用較口語的方式將最高法院理由寫出,黃醫師,更二審加油!醫護朋友都在看!
本文僅係用較口語的方式將最高法院理由寫出,黃醫師,更二審加油!醫護朋友都在看!
林X鴻 當事人應該可以開始告蘋果了.
陳X 如果法界拿對付醫師的方法對付先前審理的法官,是否黃醫師也可以提出告訴,要求九百萬賠償?法界有好幾年的時間審理案件,醫師只有幾秒鐘時間決定處置,這公平嗎?我想醫師沒有時間耗在司法程序但別把醫師看扁別以為醫界都是怕麻煩?醫界會反擊的人數會超乎一般人所想像!未來反誣告毀謗的興訴會越來越多,不是病患可以漫天喊價討誠意,將來誰的財產被假扣押就拭目以待吧!
陳X 如果台灣搞出刑法來惡整醫師,讓醫療過失致死重傷害經媒體宣傳為共同招式,就不要怪五大科醫護出走,社會繼續內耗,反正沒差醫療這一項,反正有健保,評鑑還有民粹媒體可以打死你,你們有些人不也配合(評鑑)的很高興
蘇X彬 謝錦鳳於九十四年七月八日入院前,「已出現多日高燒現象」,且於同月十日投以「奎寧」藥物後,經四日始死亡。則上訴人是否應負過失責任,其關鍵在於九十四年七月八日至同年月十日之間(即該二日內),如及時確診為「惡性瘧」,並投以「奎寧」,謝錦鳳是否即能治癒。倘謝錦鳳已感染瘧疾多日,病情已嚴重,縱於九十四年七月八日至同年月十日之間及時確診為「惡性瘧」,並投以「奎寧」,亦不能挽回謝錦鳳之生命時,上訴人之延誤與謝錦鳳之死亡,是否具有因果關係?即有研求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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