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腳截肢,告醫延誤不起訴,一急診成功案例!
該病人十月六號送急診,被告醫師做了相關檢查並給與治療,且會診相關科別醫師,心臟外科更早於八號就表示可能會截肢,該病人卻於2十月29號自行轉院至台大,且於十幾日後才簽手術同意書,因此,士林地檢署根據醫審會的鑑定結果認為醫師並無過失而為不起訴處分!
見此新聞,雖感欣慰,但更覺大家的無奈,因為必須有:做相關檢查,治療,會診相關科別等“措施”,極盡防禦之能事,才能全身而退,何等心酸!而且此僅是第一仗爾,病人還有可能再議到天荒地老,請求民事賠償…因此,被告醫師現在還不能大意,要注意對方後續舉動!
醫界同盟 此為中興醫院之案子。延誤的應該是病人自己吧!
醫界同盟 而且醫師表示該病人係肺水腫和橫紋肌溶解症病患,狀況本即是漸進式的,所以病人六日送院,有些治療雖於隔日做,但並非延誤!
醫界同盟 侯兄說的是!濫訴真令人厭煩!雖然誣告案件不見得告得成,但是提告就有機會,就可以讓對方也跑法院,有壓力,而我們是告訴人這方,不用一直跑,何樂而不為?大家應該多學學提告者之心態。
Lek Ho >>>大家應該多學學提告者之心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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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理好訟,不是福氣!
但醫生須提防醫療糾紛,保護自己
病患愛提告蔚成風氣,現在苦果已慢慢浮現
醫界同盟 Lek兄別誤會!不是好訟,只是要讓大家了解,如提告,不要一直在意告得成告不成!
Apollo Wu 反告!! +1 ... 讓對方 也跑法院承受壓力,順便身歷其境 體會一下 莫名奇妙挨告的 感受!! ~.~
Apollo Wu 反告!! +1 ... 以告止告 攻擊是最好的防守 !! 同時
教育社會大眾 亂告 是不對的 也要 承擔 挨告的 後果 !!
反告 是餵了自保 非無端興訟 !! ~.~
醫界同盟 大家現在都好有概念!而且真的別擔心委任費用,一個審級全部委任,費用通常約六,七萬;第三審為法律審,不開庭,費用會再少一萬左右!
Lek Ho 感恩醫界同盟說明,
祈願台灣醫療環境不要持續再惡化,
在此謹向勞心勞力的醫護人員致敬!
醫界同盟 真的不要再惡化…醫護朋友需要的是鼓勵和平凡的體諒。
Felid Hsieh 以告止告,攻擊是最好的防守。能否有高人出文說明提起誣告的程序時機、及相關費用、及是否需要出庭、能否順便提出民事賠償。六、七萬可以出一口鳥氣,還算出得起。
Felid Hsieh 我們不是法律人,對於提出訴訟也會有陌生恐懼,我們迫切需要一份提起誣告的SOP,讓所有的醫護同仁因了解而不再恐懼訴訟,因了解而勇於提出誣告,因了解而能有萬全的準備。
醫界同盟 謝謝樓上Felid兄的支持與詢問!版主已在今天就提告誣告罪的相關事宜單獨寫一篇,希望小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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