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粉絲之請,且革命時刻似乎到了…就談談如何提告誣告罪!!
提出的時間?→其實在接到對方提告我們案件的開庭通知時,對方就已是:向司法單位為虛偽之陳述,原則上已就可提出!但是因通常檢察官會先調查我們被告的案子,誣告的案件等到偵查完才開庭,所以較好的時機,也較能遏止對方再議,是等我們被告案件不起訴時再告誣告較優!
要否出庭?→如有委任律師,可出庭一次即可,其他由代理人處理。反而對方是被告都要到!
刑責?七年以下,屬重罪。
提告後可否和解?因此係公訴罪不能和解撤回告訴;但是對方如有和解誠意,願賠償,登報和解,我方可請求檢察官不起訴。
此罪可上訴至第三審!說明如上
提出的時間?→其實在接到對方提告我們案件的開庭通知時,對方就已是:向司法單位為虛偽之陳述,原則上已就可提出!但是因通常檢察官會先調查我們被告的案子,誣告的案件等到偵查完才開庭,所以較好的時機,也較能遏止對方再議,是等我們被告案件不起訴時再告誣告較優!
要否出庭?→如有委任律師,可出庭一次即可,其他由代理人處理。反而對方是被告都要到!
刑責?七年以下,屬重罪。
提告後可否和解?因此係公訴罪不能和解撤回告訴;但是對方如有和解誠意,願賠償,登報和解,我方可請求檢察官不起訴。
此罪可上訴至第三審!說明如上
李X潔 醫生們的深沉無奈,小弟了解,但依個人的法律實務經驗,誣告罪要成罪的機率,是非常非常的低,只要病人或病人家屬不是"將明明是黑的東西還說成是白的"這種情形,也就是說只要有一點點客觀的憑據或合理的懷疑而對醫師所提出的告訴,幾乎不會構成為誣告罪的!而且病人就算告不成醫生,也就是說就算醫生獲得檢察官不起訴處分或被法院判無罪,不代表告訴人也就是病人方面就當然會構成誣告罪。"醫界同盟"的醫術高明,但"誣告策略"嘛,不知道只是要喊爽的,還是要讓律師的荷包爽爽?我想"以告治告"絕對不是好的策略,只是將難解的醫病關係打進更深的惡性循環罷了!
Ling Hao Kuo 抱歉,有些關於法律規定的小問題,容我稍微更正一下,請版主見諒! 一、法律上無「公訴罪」用語,應為「非告訴乃論」之罪。二、「非告訴乃論」之罪,告訴人仍然可在法定期限內撤回告訴,不因為非告訴乃論之罪而不同。只是縱使告訴人撤回告訴,檢察官仍須依法偵查,與告訴乃論之罪,因撤回告訴而欠缺告訴要件,國家不得再訴究不同。三、非告訴乃論之罪,若告訴人因被告願與之和解而撤回告訴,實務上的確易影響檢察官或法院的心證,但非絕對。詳情可參我的小文章,有粗略說明,希望以後有機會能跟各位先進多多請教、討論,謝謝!http://zoomlaw.pixnet.net/blog/post/43339448
zoomlaw.pixnet.net
「公訴罪」是什麼? 眾律國際法律事務所 Zoomlaw
Attorneys-at-Law 寫於 2012年3月5日 18:19 · 眾律國際法律事務所 實習律師郭凌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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