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16日 星期一

戰爭的重點在過程,而非結果!



病患及家屬以罪犯態度提告,以刑逼民,其實在他們而言,判刑輕重,不是重點,而是希望用上檢察署開庭的壓力,促使你儘快投降,跟他們和解;但如果並無疏失,為何要和解?讓他們食髓知味?

既然是對方開闢的戰場,開啟的戰爭,我們又沒錯,那就好好、慢慢地應訴,別驚慌!因為:檢察官和法官因近年訴訟率高漲,案件量大,所以,在檢察署階段,差不多就要半年以上;第一審要交互詰問也差不多要約一年;二審約半年,哼不啷鐺加起來,就要二年以上;若再繼續打民事賠償,等法院判下來起碼要四年!因此,如對方用提告來給大家心理壓力,又開天價且我們又沒錯時,我們就用漫長的訴訟時間,來消磨對方的士氣,甚至讓他們陣營中出現不同的意見!

順便告訴大家,不論是檢察署或法院,通常都是一個月到兩個月開一次,而且每次的時間也通常在半個小時到一個小時左右,所以不用太害怕。有些事開庭時忘了說,或不大確定的開完庭後再用書面補充,而法院、檢察署他們其實案件量也很大;因此,書面的敘述最好分點,且精簡、頁數不要太多。如有英文文獻或期刊、教科書的內容,先請翻譯社翻譯,讓法院比較快且簡單了解我們要表達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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