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22日 星期日

把握自己法律上的權利



2011-12/27看到上次打人事件者竟變本加厲撒冥紙,實在讓人異常憤慨!醫護朋友要反擊!法律不是他們專用的

所以,以本案來說,醫生在刑事方面可在一案中提告他們傷害和恐嚇罪,也讓他們跑法院;同時民事上,訴請高額的精神賠償,因為醫生學歷、收入比他們高,而對方又打人又到院糾眾恐嚇,因此斟酌:被害人資歷、受害程度後,本即可請求較高的賠償。

大家可能會問:不是刑事告完,才能提民事賠償嗎?其實不用,差別只在:現在同時到民庭提,要繳1.1%的裁判費爾爾。所以,還客氣什麽?對這種家署就砲火全開,讓他在民庭、檢察署奔走,且一口氣請求數百萬甚至千萬!

大家又會怕:醫生在此時告對方,檢察官,法官會不會覺得太……其實,大家都想太多說實話,法界並沒媒體那麼仇醫,而是醫界不大會利用把握自己法律上的權利;因為就法官而言,對方也是被告,而你真的也被侵害呀!而且你也提告,進可攻,退可有舞台、籌碼和解,並讓他們在訴訟過程中不敢肆無忌憚來鬧,可謂一舉數得!共勉之!

X 醫師公會每年收那麼多會費,是否可以成立專門幫醫師打官司跑法院的部門?還是已成立了?

醫界同盟 嗯應該是沒有,這就是我文中說的,其實大部分醫生一方面忙,二方面會不好意思告對方,其實現在環境已今非昔比,他們都沒在尊重你,我們還躊躇什麽?而且委任律師告對方,醫護朋友反而不用自己一直跑法院。

Mj Tsai 遇到抬棺撒冥紙者,錄影搜證,叫警察。看當時是針對醫院還是醫師,再提出訴訟

Mj Tsai 抬棺撒冥紙的抗議行為,易於蒐證,且違法。近年來已經較少。參考 "98,訴,2287"判決,可因名譽受損提出精神賠償。

X 聽同事說,前陣子高醫發生的小女孩先天性總膽管囊腫治療事件,家屬因為不滿治療過程,率眾衝入醫院大肆鬧事,結果聽說高醫對家屬提高,請求損害賠償,一天一千萬,總共五天,共五千萬。我目前還無法查證這個消息

醫界同盟 樓上的蔡兄和儲兄,感謝你們的熱心查證,補充!

Yen-Ling Cheng 變本加厲撒冥紙,醫生在刑事方面可在一案中提告他們傷害和恐嚇罪,也讓他們跑法院 >>>>>>>>>>大多數的病人是善良的, 只有少數吃飽閒閒愛鬧事的變態, 請不要因為少數的變態影響到醫療團隊的工作心情~~~~大家永保 "正向思考" ,為全民的健康把關.

X 硬起來也要有靠山,若院方不願當靠山,要靠公會、自己,恐怕靠不住。另外,少數情況(撒冥紙)應該不是我們要考慮的;而且,這樣反而因公權力的介入,而好處理。

醫界同盟 to Cheng:現在亂提告,求償的快要變常態。當然對信任,感謝的家屬,病人,醫護本來就會更用心。回兄:其實提告不用有靠山,文中已提及,和法律人士討論、委託好,也是可打漂亮的仗!畢竟以這個案子來講,受害的是醫生,他在法律上就是獨立的告訴人,至於醫院跟對方如和解妥協給賠償,仍無礙醫生的告訴權利。

X 可是找律師也是靠自己解決的啊!因為,到處打聽醫療訴訟專家,而且打贏前仍要付費吧?所以時間跟金錢都得靠自己嘍。

X 但是只要碰上一件,會讓醫護人員灰心好久,心情數年都難以平復。有的人甚至從此性情大變,不再對病患那麼好,態度從積極轉為消極性,採取防禦性的醫療行為。

醫界同盟 這當然,所以看你自己覺得值不值得、或要不要陪他們玩。因此有時一開始我們想息事甯人,但到後來卻發現:他們在法庭上講得聲淚俱下,委屈非但不見得能求全,還被扭曲;而到時受不了你才提告,對方律師就會說你挾怨抱復才告!也就是有時會錯失機會。

X 是啊,時機很重要。對方要告時,反正也要跑法院,就立刻反誣告。

醫界同盟 而且你如不捍衛自己的權利,他們如告到底,又對外繼續亂放話,你耗費的金錢,時間不見得比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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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2713:08 蘋果即時  
1名潘姓婦人(59)婦人上月1日赴嘉義市聖馬爾定醫院,進行腰椎開刀手術,4日因感染住進加護病房,直至本月初因敗血病死亡。

家屬質疑醫院表示,「只是腰椎手術,為何人會死亡?」日前控告醫院涉業務過失傷害,今天上午赴醫院灑冥紙抗議。院方低調地不願多說明,僅表示,一切由司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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