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12日 星期三

拔智齒拔成植物人,牙醫師地院遭判賠千萬元?此案到二審已逆轉,歷時6年始三審定讞!

拔智齒拔成植物人,牙醫師地院遭判賠千萬元?此案到二審已逆轉,歷時6年始三審定讞!
此為發生於94年間的案件。
病人在牙醫注射一般的麻醉劑後,因自身有「椎動脈瘤」,2分鐘後告知頭痛,其後失去意識,牙醫迅於1分鐘內即送至景美醫院急救,停止拔牙行為。最後因發生「椎動脈剝離併腦幹中風暨蜘蛛膜下腔出血」而成植物人。然因:病人有椎動脈瘤此事,病人自己都不知,更非牙醫師所可預見,況且,牙醫師施打的麻醉劑量正常,於病人一有狀況即送大醫院急診,因此,醫審會鑑定意見為無疏失,刑事亦獲不起訴處分。
豈料到地院民庭(北民95醫字5),法官不僅無視醫審會之鑑定報告,更跳脫侵權行為因果關係之認定法則,未逐項審認:牙醫的麻醉行為有無疏失?病人發生蜘蛛膜下腔出血與醫師的麻醉行為應無關係等,卻另闢蹊徑以:
牙醫未能確保病人能安全甦醒,「反而」發生不可挽回之椎動脈剝離等,致拔牙的主給付義務未履行,依民法227條之1不完全給付之規定,判決牙醫應賠償…其中看護費350幾萬,喪失勞動能力700多萬,精神賠償100萬!
嗣雙方上訴至高等法院(96年醫上25),高院法官始採納醫審會意見,依照一般侵權行為因果關係法則,反覆詳細論證,判決醫師無過失不用賠償!
由此案件得出的心得:
1.跟大家提過多次,刑事不起訴後,若對方提出民事賠償,真的不要…掉以輕心。
2.如果自己處置,治療上真的沒問題,疏忽,不要在案子進入偵查或民庭前,輕言和解。因為會讓嗣後審理者認為你可能,應該有疏忽。慎之。


X 什麼鬼,算醫生倒霉
89 2:56

X 念法律的是念到頭殼壞掉?
89 3:53

X 這就是自由心證啊 法官都很大 誰知道有甚麼背後原因....
89 3:58

醫界同盟 在地院民庭…對方用了一些:延誤送醫,病人本身之前無過敏病史等打法混淆。
89 4:10

X 法院就是有很多天兵
89 4:12

X 這案子說來話長,病人為了勝訴,想盡辦法說法做法,是可理解,但本案重點是麻藥有無打進血管,一審法官要求醫生證明自己沒打進血管,結果醫師敗訴。二審法官因病歷記載麻藥注射為浸潤麻醉,而非阻斷麻醉,且病人送到急診時心跳速率並無增加,因此判醫師勝訴,後來三審被駁回而免賠定讞。
89 4:20

X軒 所以以後拔牙前要全身健康檢查後才能拔嗎?
89 4:37

X 現在連颱風導致停電都可以怪罪毆打搶修人員, 台灣人真的是.........
89 4:53

Cheuk Tat Sang 以為香港的裁判官已經夠爛,台灣的法官都是死念書沒常識的嗎?
89 4:56

X 這就是大多數人對法律不信任的原因。真的有太多垃圾法匠。各行各業如執行業務疏失造成他人損害都要加重其刑責,唯有法律工作者(法官,檢查官,律師,調查局...等等)得免除其責。自定法律圖利自己人,真是可惡。
89 5:45

醫界同盟 謝謝 鄧政雄醫師從判決理由中另一個部分的補充。所言甚是!!
89 6:31

Middle Chen 恐龍法官可能有收錢
89 6:41

醫界同盟 應該不是這樣…有時他們只是…把情放在法前一些。
89 7:36

醫界同盟 簡兄說的對。沒錯!謝謝你的說明!
89 16:15

X 白癡法官
89 8:53

X 這圖,最近很流行。
X理的相片。
89 11:01

AJ Lee Fuck it! 這不可能可以這樣說的過去啊? 幹你媽的這怎麼可能?那個法官是想當開天闢地第一人嗎?
89 16:56

X 醫師沒有犯錯, 卻被媒體和官司折磨多年....... 講實話, 這位患者走進哪家診所拔牙, 哪家就倒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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