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19日 星期一

用類固醇治療蟹足腫,病人嗣竟編派理由訴請賠償53萬元?- -提告進階版,吾輩防護亦必再進化!!



用類固醇治療蟹足腫,病人嗣竟編派理由訴請賠償53萬元?- -提告進階版,吾輩防護亦必再進化!!
此為101年發生在彰化的案例(案號:102年度醫字第3號判決)。如此離譜理由,病人還先向地檢提告刑事,因過6個月不起訴,轉而將事實經過“改編”,提出民事賠償。對方雖敗訴。但觀之本件事實經過,有些訴訟本不應發生。特別在此提出建議:
1.對方於45月經醫師打少量類固醇後,症狀已改善。卻突於720帶黑衣人未經掛號即進診間,表示狀況惡化要求賠償!各位遇此狀況,即應報警,錄音,而非…屈服,或像本案醫師,好心拿藥膏給她,嗣後卻變成開庭的攻擊理由!聲稱:就是因狀況沒好,醫師才拿藥膏!
2.即因第一次處理不佳,病人於8月再來,此時醫師又派外助陪病人去其他醫院看,這也是錯誤示範。因病人在開庭時又會以此再主張你醫療不當!因此,倘若沒報警,大家想化解,如本案醫師的話,建議,在病歷上記載:給藥膏,係應病人要求…
3.本件病人說,醫師未提醒施打類固醇的副作用…所以,建議印製說明書或同意書,請病人簽名。
4.本件雙方在爭執病人的疤,經醫師治療後,有無變小…各說各話。最近版主承辦的案件也有類此情形。建議大家:
每次照相,貼在病歷。
5.為什麼對方敢隨便告?因為…民案沒有被告誣告的風險,而且故意提金額較低的賠償額,像本案對方訴請532000,只要給法院約5500元的裁判費!

X 法院為公理正義把關˙˙˙未被社會敗類貪婪得成˙讚讚讚˙˙˙˙˙˙
昨天 16:52

X 請醫師的慈善心腸˙用於懂得知足感恩需要的病人身上˙姑息養奸˙˙˙˙˙˙只會亂象橫生
昨天 17:05

X 此种案例不少、尤其吃定無照密医更多、這些份子、現在相当多、造成 7。医、病、二者之间之、彼此失去互信、長此则非病患之福
昨天 17:38

x 無照密醫不需保護。
21小時



2015年1月5日 星期一

醫停藥害病人變植物人,獲判無罪?


醫停藥害病人變植物人,獲判無罪?
此為上月15號新聞之標題,北院101年度醫易字第5號。此案纏訟數年,當時檢方起訴令人錯愕,現一審法官判決醫師無罪。峰迴路轉之因,是法官採嚴謹的因果關係及尊重專業會診報告,值得喝彩!
蓋:
本案病人97129日進行心房血栓清除手術,98110號出院後,同月1522號還回診2次,均無血便之情形,即便25號當時也是回診,因有狀況病人才住院,29號經急救後不幸成植物人。原檢察官竟以:醫師於1224日停 止 使用omeprazole此藥物之行為,造成病人隔年28號上消化道出血復發而休克成植物人,有因果關係??顯令人無法理解。
法官不隨檢方起舞,不是一昧探討停用該藥的效果如何如何,而是回歸到本案關鍵,即深究審視病人於9825日再次住院後之狀況,研判:
1. 病人於29號大量輸液前,血紅素應未低於8.6g/dL,故當時應無大量出血導致休克之情形;
2此外,當天醫院腎臟科的會診報告表示:病人是心因性休克。故綜上而論,病人的休克成植物人,與醫師的停藥行為無關。
由此可知:大家日後的答辯,勿只限縮在檢方起訴的理由內;再者,醫院方的資料,日後亦可不要只重視手術,護理紀錄!會診報告這次就被法官採用!



x 判決書有言,被害人於98281047分許及2240分許已分別經輸液D5W 500毫升與D5S 250毫升,於同年月91時許之急救過程中,並經輸液N/S 250毫升,然於急救後之同日155分許,被害人血紅素尚有8.6g/dL等,加上第二次鑑定,法官才不採檢察官說法!只是一個A1 ulcer為什麼只用17PPI,倒是......
11 15:07

Kunyih Wang 病人們,回不去了啦!
11 16:07

馬爾代夫 以後要不要停藥 病患自行決定
11 16:35

x 無罪又如何?想想這三年這位醫師承受多大壓力與心理折磨 是否可以反告起訴檢察官呢?
11 17:59

醫界同盟 樓上林兄所言…實令吾輩心有戚戚焉
11 18:12

x 是啊!可以反告嗎?這種惡人實在太可惡了
11 20:03

James Chen 殘念!無法反告~甚至亂告的病患也無法告他誣告
11 22:14

Chi-hung Cheng 病人年齡多少,合併症不少,有沒有其他病?安寧照顧觀念開刀時就要開始。
11 22:31

x 南無 阿彌陀佛......
12 1:22

x 這標題很聳動!
12 6:33

Tim Chiang “亂”記者亂報 亂下標
昨天 0:11

Fu-Sheng Chan 醫師公會 和 相關醫學會 應該要發聯合新聞稿 澄清並抗議 讓法界以後要亂起訴要想想,欺負醫師不是沒有後坐力的
昨天 7:38

x 這個法官應該列在醫界理遇群 當成"自己人"
22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