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1日 星期日

絕不姑息,也不和解!


絕不姑息,也不和解!
蘆竹民代摑掌護士人員事件,引起大家的憤慨!除了新聞延燒,臉書網路上更是撻伐不斷。
要為這位護士鼓掌,打氣。但現在其實,真正的戰爭才開始
因為可想而知,之後,對方,表示歉意,善意的動作一定不會斷,各方關注的壓力,也會前撲後繼。
護士提出刑事277條傷害罪告訴,現由檢方偵查,如不和解,未撤告,起訴後由地方法院刑庭審理,此案可上訴至二審。
而依刑訴法的規定,一審判決前,都可撤回告訴所以在一審判決前,這位護士朋友所受的壓力,可見一斑。
而除刑案外,民事亦可依民法184條,195條之規定,請求傷害身體及非財產上的損害賠償加油!

Scur Lai 王貴芬已不適任公共事務.
11/30 18:18
醫界同盟 一般案件,是等刑事偵查結束起訴到地院再提附帶民事賠償
但本件,恐怕在龐大的各方壓力下,會在偵查庭就結束。
所以,若直接民,刑事一起提出,要和解?可以,但是,賠償部分,就必須在民事庭,好好展現被告的誠意,而不是,道個歉,隨便給個慰問金了事
11/3018:19
林X 不能原諒,仗勢欺人,跟我的遭遇一樣。富台工程跟鄭乃仁家族也是如此。拿了他們錢的人都幫他們無法無天左右司法等為欺負想遵法的人
11/30 18:40
陳X 還有304條強制罪可以用啦!
11/30 18:44
醫界同盟 謝謝鳳的補充!
11/30 18:55
陳X 不只可以向當事人求償,還可以向長庚用184條第二項的違反他人保護義務求償。
若依照新聞所提出的那麼多無理要求,一樣可以用304條去處哩,因為一罪一法,還有之前的提門那些毀損事件,一樣可以有證據,可以提出刑事。
當事人一定不敢對長庚提出雇主保護義務出要求,而實際長庚醫院已經違反勞基法及職業安全衛生法的相關法令規定,知悉都可以去舉發。
11/3018:59 
周X 請問強制罪是指哪一部分?
11/3018:59
周X 應請樓上發言者,義務為這位長庚小姐打訴訟吧!
11/30 19:04
醫界同盟 若玉鳳所述的強制罪,是指之前很多不合理的要求此部分,則在檢察署開庭時,舉證較困難且可能有些和刑法上強制罪的定義,不全然相符
但是,只要有嫌疑,就提告,就算檢察官之後認定不構成,不起訴,也開了很多次庭了不錯
11/30 19:15
藍X 非常讚成,只擔心法院是否會還人公道?很怕最後判決,與犯刑有差距!!
11/30 19:18
Wei-Lun Hsieh 不能讓傷害醫護打人的人養成習慣,打人以後個道歉,再以爲自己是病人或家屬聲稱相對弱勢博取同情,最後就沒事,此風不可長!
11/30 19:42
周X 把玩法律,以刑逼民不就是醫界之苦,不知法又亂玩法到頭來引火自焚
11/30 19:42
周X 不該和解的,不 論此例或黑支案,但不可讓冷眼旁觀的民眾對我們醫療界產生負面觀感也是需相當注意的
11/30 19:45
李X 台灣社會還不夠亂嗎?一切交給司法最公平,再亂下去這位長庚護士會精神緊張,請妳們多為她設想一下。
11/30 20:31
陳X 要遏止這種粗暴的行徑,野蠻的行為,安定社會.
11/30 21:36
東方神犬 為護士打氣加油^^
11/30
多X 要告辣~~惡形惡狀~該賞鐵板
12/1
林X 現在連郵差都很野蠻的,讓人感覺是針對醫療圈的人報復....(醫療圈的人已經不符比例原則在生存了)><
12/1
Eric Yeh 加油。告到底
12/1
張X 加油!不和解~因為這不是他的政治秀
12/1
Chia Lun Chen .教給司法最公平????
樓上真愛開玩笑
12/1
林X 可是有錢人可請律師.一般百姓跟本沒時間和本錢.來打著漫長的司法程序.一般百姓的可悲...
12/1
謝X 侍鄉代權勢欺凌弱護理;假跪求之姿乞憐照顧其父!天下之無恥莫若鄉代『跪芬』!可恨、可悲、可恥!
12/1
黃X 加油,醫療人員們!
12/1
陳X 加油啦!為了自己和醫護人員的基本尊嚴決不妥協、因為家族中也有人員在當護士!
12/1
醫界同盟 回樓上的林伯樂同學的話,若我方是提告方,委任律師費現有通常的標準,不會太高外,也不用都到庭!
況且,檢方或法院通常是1個月甚至2個多月才開一次庭,每次開庭,通常也不會超過半小時,所以不會沒時間,沒錢。
12/1
宋X 再跪就變成吳三跪了。
12/1
柯X 加油 ~
越是黑暗 ~ 越能看見生命的光輝與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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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i-Jen Huang 支持!! 不姑息! 加油~
12/1
林X 我個人認為關鍵在護理師是否能堅持下去,她不和解別人能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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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X 不能合解,告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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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lly Lai 加油!妳代表的是正義的一方,我們支持妳,挺住
12/1
薛X 加油~~ 不只家屬會告醫療人員,我們也會反將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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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X 堅定立場,不要怕任何壓力,爭取一個公道和工作尊嚴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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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X 下台下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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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an-po Huang 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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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X 絕對支持,這些民代仗勢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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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X 不能和解!!!為你加油~~學妹!加油!長庚~加油!護理師們~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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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i Man Lai 絕不妥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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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X 不能容忍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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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mmy Lo 加油
12/1
X 絕對不可以姑息,也不可以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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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X 告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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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小馬 加油~~~~~
12/1
江X 和解又會造成N位護理人員被更嚴重的傷害,請有正義感有良知的律師義務站出來為社會除害。
12/1
胡X 加油 不和解 要捍衛我們的專業,尊嚴
12/1
陳X 賞兩巴掌還想合解,想問當事人,也賞妳紅通通的兩巴掌,就不相信妳會合解…………請尊重護理師的尊嚴!!

12/1

「醫界同盟」粉絲專頁兩歲了



有人說,這是醫生們劃火柴取暖的地方,是醫界互相包庇、躲避法律責任的所在。

 So what?!是又怎樣?不是又怎樣?

 在跟熟悉政界運作的朋友聊天時,他語重心長的告訴我們:「你必須提早兌現你的影響力,而不是等到垂垂老矣、身登大老之時。」此話如暮鼓晨鐘,敲醒我們一直以來的浪漫主義思考。

「你覺得9月政爭對台灣的影響比較大、還是食用油風暴?」很好的比喻,歷史會證明答案是前者。

所以,我們要懂得Leverageleverage金錢、leverage知識、leverage人脈、Leverage power

除此之外,難道我們連自保能力都沒有?

我們以「醫界同盟」粉絲專頁教化同儕趨吉避凶之道,並提醒病家及非醫界人士會讓自己觸法、或深陷司法糾葛風暴的可能。大家應該都注意到近日來連水果日報都不太敢直呼醫師名號或登出記者全名;因為連它們法庭中心副總編輯都已列被告,誰能直攖其鋒?法律也會保護醫師,因為醫師也是國民。

誰說教化沒有作用?

當北市長照機構、 牙科等團體能有默契地處理濫告的奧客時,掌管生死的5大科居然還會被類似的病家玩弄於股掌之間?——是太傻、還是醫德無限上綱?待對手仁慈,就是對自己殘忍。所以我們也衍生出「乾隆花瓶默示錄」粉絲專頁:沒道理都有人犧牲了,我們其他人還看不到丟石頭的人是誰。

Bottom up的奮力掙扎,永遠比Top down的風行草偃辛苦千萬倍。但在祈求政府天降甘霖之前,我們還是有自保之道。


「不求戰,但不畏戰」,最壞的時代,卻也可能是最好的時代。祝大家醫師節快樂,「醫界同盟」生日快樂!!

產婦因羊水栓塞不幸過世,醫師獲不起訴處分


產婦因羊水栓塞不幸過世,醫師獲不起訴處分
這是今天的一則新聞,因為醫師已於短時間內做處理,將產婦送救護車,新北地檢為不起訴處分!
其實,產科是醫糾案件中最早也最常被告的依據十年來實務處理之經驗,肩難產,胎便症候群及本次的羊水栓塞,大多被醫審會認定為不可預見,無法避免之風險,檢方多為不起訴處分
但是,令被告醫師較難受的,是往往刑事對方會在不起訴後七日內再議,可能發回數次或另告民事求償請求金額在150萬元以上者,又可打到第三審。
如此實讓醫病雙方互相折磨,且到最後,往往結果還是維持原不起訴處分,求償不見得獲賠故為免婦產科醫師再繼續流失,發生此三種狀況時,請病方審慎考量。

和解抗辯 需要一個像我們這樣的民間單位來協調談判
醫界同盟 像這三種類型的案件,大家真的別太擔心。倘若仍有家屬鬧或提告就好好應戰,不用輕言和解。
udn.com
30歲李姓產婦剖腹產子後,突然頭暈、呼吸困難,隨後便因羊水栓塞引起併發症身亡,家屬怒告接生醫師涉嫌業務過失致死;新北地檢署查明羊水栓塞沒有徵兆、無法預防、成因不明,致死率高達9成,醫師處置均合乎醫理,處分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