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12日 星期日

臺安醫院手術傷食道案,判賠1328萬元,再度引起震撼…


臺安醫院手術傷食道案,判賠1328萬元,再度引起震撼
關於對高額賠償的驚慌,評論,大家都有許多心得和感想,排山倒海本文乃就實務處理及判決,提供意見如下,祈能稍解釋些疑惑:
1.
本案於臺北地院97年度醫字第22號判決時即已判出此賠償額,高院只是維持原審判決。
對方連:勞工退休金損害210萬及復健費均請求,法官皆駁回,因為他既已請求本件高額賠償關鍵,喪失勞動能力1001萬元,即已非實際從事勞動者。
2.
喪失勞動能力賠償會如此高,係其手術時僅38歲,算到65歲,而且重點是,對方每月收入近8萬屬高收入者
3.
實則本件最令人不解處,是醫師既已在99年間給付500萬元予對方,若已達成和解,當時應要求對方撤回起訴,或放棄其餘請求權才是!為何還繼續開庭,地院10111月判決?所以,日後大家簽立和解書時,還是要仔細。
4.
有些案件,是刑案經起訴後到法院,雙方就部分金額和解,刑事法官會審酌,判緩刑或較輕之刑責,而附民的請求,則移到民事庭繼續。
醫界同盟 本件法官之判決,尚屬允當。
只是,精神賠償判120萬,似有過高。
Chung Wei Huang 以後都不do侵入性治療!
Hitachi Chi 月收8萬,乾隆花瓶,打破了當然賠不起
50
歲以下的病人都轉給蓋頭鰻好了
Eva Lee 哈哈哈!告醫師比告醫院簡單,過勞醫師連一毛錢都沒有法律保障,成大醫學生只值一個扁放在學校,奇美不認醫師有上班這麼久,請了三個大律師,打個失憶醫師………醫師不是過勞死就是被告死,值得嗎??
Perahia Miller 醫師評價不錯. 受到這樣挫折不知能否調適?http://satsuwriting.blogspot.tw/2012/04/x-tvt.html
satsuwriting.blogspot.com
陳X 刑訴238
1
項,得撤銷
2.
項,撤銷後,不得再提
Christine Chen 向林杰樑醫師致敬! 請看我的兩大相簿上的很多有關林杰樑醫師的事蹟......! (我的FB主照片大張是貼林杰樑醫師 守護國人, 勇敢說真話!) (為了怕也些人會忘記懸壺濟世的良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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