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19日 星期六

以彼之道,還諸彼身!



除了以戰止戰,有時還得以彼之道,還諸彼身!

1.
首先,如果院方或診所已有回應與協調,而病人還是訴諸不理性的方式,如到醫院門口鬧,舉布條誣蔑,擡棺灑冥紙等,大家就立刻報警,在警方到之前,先錄影存證!若之後再繼續,則可提出:恐嚇或強制罪,公然侮辱罪等告訴。

2.
若對方提告,刑案已不起訴或無罪,他們轉而提出民事賠償訴訟時,大家要注意!因刑案犯罪部分沒事,但對方又再戰,此時,我們除可提誣告罪外,民事部分可提名譽受損之精神賠償,我們更可開價三,四千萬以上!在起訴前,也可先假扣押凍結對方帳戶,薪資,股票等!

3.
還有常見的,就是對方提告我們的案子還沒定案或判決時,對方就找媒體先登報者,實務上曾處理過,我們客戶就告對方和記者誹謗罪!


醫界同盟 大家一定要小心!在事務所曾處理過一件婦產科案件,刑事不起訴確定,對方提出民事訴訟,沒想到一審法官用一個很怪的理論,且在開庭中沒經過雙方辯論,就判決要賠八十多萬!雖非天價,但實讓人無法接受!現在還在高院審理中...


像文中提到的,我們客戶剛被太太告妨害家庭罪,檢察署都還沒開庭,她就請記者報!之後因記者道歉和解;而對方則是被判刑!



其實我輩並非好戰之徒!只是之前版主曾寫過,一出現非預期的結果,大家之前的努力開刀,努力搶救,隨即灰飛煙滅,立刻翻臉無情,刀光劍影,用槍指著你,好似瞬間被同伴盟友背叛,追殺,那種心情,精神上的鉅大痛苦,會難受到令人不得不反擊!

1 則留言:

  1. 起初他們追殺共產黨,我沒有說話--因為我不是共產黨;
    接著他們追殺猶太人,我沒有說話--因為我不是猶太人;
    後來他們追殺工會成員,我沒有說話--因為我不是工會成員;
    此後他們追殺天主教徒,我沒有說話--因為我是新教教徒;
    最後他們奔我而來,卻再也沒有人站出來為我說話...." ——馬丁•尼默勒
    起初他們追殺外科,我沒有說話--因為我不是外科醫生;
    接著他們追殺內科,我沒有說話--因為我不是內科醫生;
    後來他們追殺婦產科,我沒有說話--因為我不是婦產科醫生;
    此後他們追殺護理人員,我沒有說話--因為我不是護理人員,我是精神科醫生;
    最後他們奔我而來,追殺我,卻再也沒有人站出來為我說話...." ——傳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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