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24日 星期二

奇美蔡醫師成功請求院方給付高達780餘萬元之補償金和151萬元之退休金,實屬不易!

奇美蔡醫師成功請求院方給付高達780餘萬元之補償金和151萬元之退休金,實屬不易!
此乃為被聘僱方醫師的重大勝利,是台南高分院102重勞上字第1號及101勞上易字第15號判決。版主認為訴訟代理之律師,功不可沒。
本案最特別處在於,一般均認:醫師依勞委會之函令,已明確排除納入勞基法之適用。故請領職災補償?退休金?根本是緣木求魚。然而,殊不知,因醫師與醫院間之勞務給付有從屬性存在,故除成立雇傭關係外亦應成立勞動契約關係,醫師僅係不適用勞基法,但並非:不是勞工!是,本件直接以職業災害保護法為據,主張在職業災害的領域,本就不以適用勞基法的員工為限;甚至有無投保勞,只是請領金額有差別爾。
再者,就最低工時和是否構成職業病此二部分,勞方更擅用勞委會自己公告之指引及蔡醫師申請勞保傷病給付時,勞保局認定是職業病的回函,讓法官採納,最後,始能如願依職災法第72425規定,請求院方賠償職災和給付退休金!
尤其在:有無超過工時的攻防,勞方打法很細膩,用心!因院方主張:蔡醫師為第二助手及值班休息時間均應扣除。而勞方即引用證人證詞及詳敘醫師值班的實際狀況,就算沒在上刀,也是處於“隨時得提供勞務給付之狀態…無從任意選擇不值班”,因此還是算入。值得喝采!!



醫界同盟 全月298小時最高總工時: 法官認證
219 6:13

x 一位醫師的價值...........
219 7:01

Alex Tsai 正義就是要申張!
219 7:18

x 悲劇 服務業就是悲哀 容易過勞死

該休假要休假死老闆不要把員工當機器操
219 9:25

Corrie Tân 台灣一直靠如此壓榨勞工才創造的經濟狀況,錢卻被資本家吞了,從來不懂的自己所獲得的錢財,不是自己一個人這樣的社會責任概念
219 9:35

John Chi 相較於法官判醫療疏失賠償金額動輒要醫師賠償數千萬 醫師顯得很廉價啊
219 9:49

x 狗官石表示,反正不是偶在賠,也不是偶在死,就是不違法!反正早就跳船,等爽退!
219 12:23

x 繼續努力
形成判例
以後勞方訴訟就減少壓力了
219 14:53

Chia-hung Kan 加油!
219 15:26

醫界同盟 礙於版面篇幅,有些細節在本文未提。
勞方律師在:本件是否是勞動契約上,詳細探究奇美與醫師契約內容,因為有五個從屬性,第一關才過關。
219 17:00

醫界同盟 到了:最低工時為何時,又爰引一般律師及法官很少注意,知道的勞委會指引,導出:非勞基法勞工,最低工時為182+70,再加上勞基法延長工時以46小時為限,方得出每個月工時限制為298小時。
對方又引用文章,表示應為315小時。
但法官認該篇文章只是在討論一般狀況,本案醫師在奇美醫院指揮監督的具體情況下,不見得適用,才穩住
219 17:06

醫界同盟 第二關過了,到職業病和超時工作間有無因果關係,對方還主張:有可能是蔡醫師家族有些訴訟等家庭因素,還引勞保局的函覆為據。
這一仗,好艱辛。看完通篇判決,令身在實務界的版主,都佩服,對宋律師和蔡太太肅然起敬。
219 17:10

Ethan Chang 應該要先推動修法,勞工應依照証照種類分級,分級制訂基本薪資及相關福利,再爭取醫師、醫療人員納入勞基法,醫師的未來才會有保障。現行的單一工資勞基法,很瞎啊。不然推動醫療人員退休保險制度也是ㄧ個選項
219 18:28

Yan You 醫生還真不是人幹的...
219 21:35

Yen-Wen Chen "善用"
220 0:56

Eva Lee 不過醫師要負擔65%的責任,因為本身是醫師還是因為多胖了五公斤,醫糾病人怎麼不負擔100%的責任,自己搞到就醫自己平時怎麼不照顧自己呢?
220 20:57

Eva Lee http://zooey0723.pixnet.net/blog/post/59784745

職災五年 過勞醫生終獲勝 @ 過於孤獨的喧囂 :: 痞客邦 PIXNE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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