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23日 星期日

作完鋼釘定位手術,出院後曾跌倒,之後發生斷裂竟向醫生求償?


作完鋼釘定位手術,出院後曾跌倒,之後發生斷裂竟向醫生求償?
此為汐止國泰醫院之案例,該病人在國泰做完手術後一週即轉振興醫院,隔月因鋼釘斷裂,乃怒告醫師:因其未同意自費,醫生即用劣質的鋼釘,致生斷裂結果,還求償245萬元!
經士林地院審理,醫生使用的是合格材質,廠商也作證從未發生此狀況,另病人亦自承曾跌倒,故法院認定醫生無過失而駁回病人請求!
由上述案例大家要學到的是:
1.
選用自費或健保給付的材質,由病人決定,講解過程,錄音,且縱使你是好意覺得自費的東西,效果對病人好很多,但還是勿有特別推薦之意! 2.上法院後,要請法院發函給病人之後看診的醫院請他們提供病歷資料,應有是因後面有發生狀況,或告其他人不容易,病人才告你! 3.面對這種可能是因自己之原因而發生不好狀況,還告醫生的,真的要反制一下,也提起名譽受損之精神賠償(民法195)

醫界同盟 而本案蘋果一樣把醫生全名登出他們覺得醫糾事件都是可受公評的所以可以登,但其實要看個案!像本件只是民案,不涉及刑事,且醫生又不是民代,明星等公眾人物(名嘴醫生例外),就算要討論案情,也沒必要登全名啊!
醫界同盟 對,昨天副刊的!大家有空幫版主引嗎?謝謝!
谷x 現在能改變醫病關係且不被亂告,唯有與病人或其家屬談話時全程「錄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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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ore Chou 以告止告,請求賠償,這樣才能遏止抱著姑且告告看有無甜頭的投機心理
醫界同盟 大家現在都很懂眉角,真棒!對就是要讓那麼隨便告的病人知道:醫生也有訴訟權,也可奉陪!
醫界同盟 最重要的是,類此案件,絕...解!
Ty Hu 病人與醫生之間互信很重要,醫病關係如何建立,醫政人員也要出點力,醫生也是人啊! 不如外界想像那麼輕鬆哩!?
陳x "劣質的鋼釘" => 這可是健保局核准合法使用的耶, 要告也是要告健保局吧
醫界同盟 邁可兄真幽默!!
張x ...法規(如聯合補償法)不完全 醫療案件不透明 醫師病人皆存有良莠不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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