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27日 星期四

病患家屬竟比醫師還懂要開何藥物?要如何急救?


病患家屬竟比醫師還懂要開何藥物?要如何急救?
此為新北市雙和醫院之案件,病人經診斷是膿胸敗血症,手術後進加護病房約二週,最後死於腦中風。
家屬即怒告醫師未開原來病人使用的藥物,且插管急救無效後應知非胸腔疾病卻未安排電腦斷層掃描,質疑延誤治療。
但該病人有多項病症,故決定要用何藥物,先急救最緊急的狀況,本就有賴醫師專業的判斷和醫術,豈是一般人能處理?本案經醫審會鑑定急救程序無誤,故板橋檢察署為不起訴處分!如此案例,實令急重症科心寒。

醫界同盟 還是要注意對方有無再議及提民事賠償。
醫界同盟 此為蘋果副刊唉,他們又把醫師全名登出
Mh Hsieh 告家屬啦
Shun Hsiung Chan 班門弄斧、孔廟門前賣書文!哈哈!這種同胞,這種人民,這種心態..真是無言~~我看急症科的同仁要相當的小心!真的,台灣人不值得好醫生!
Ch Tseng 告他濫訴 !
醫界同盟 這件反告還是困難!除非有先經院內協商,而醫師,院方已解釋過,而過程有錄音,代表他們明知,還提告,這樣才有可能告誣告
Wei Lun Tseng 病人要告跟申覆要刪一樣,是不需合理的理由的
Shun Hsiung Chan 現在醫、病關係已變成"二軍対峙"了!各位不可不慎!該怎麼保護自己在作醫療動作之前要做且要說!
醫界同盟 樓上二位朋友說的對!因為有太多案例是血淋淋的例子,真的要小心謹慎!
Shun Hsiung Chan 現在醫、病、及健,已是三軍角力、対峙,那二造都不是那庅合理、理性,各位要小心~~
劉志廷 看來我們遇到的這些蓄意提告的案件也不少了。也許我們可以稍作檢討整理。發展出一套可行的SOP,以防濫訴。醫院必須新增一個職位,監督有無按既定的程序進行,並且在適當的時候與家屬溝通,在必要的時候須取得家屬同意或簽字。這又牽涉到經費問題。健保制度下,我們連自保的能力都受限了。
醫界同盟 劉兄說的是!其實大家都很聰明,原本只想把心思用在醫治病人,但如今世態炎涼,人肉鹹鹹,我們也只好用心自保先,唉
Shun Hsiung Chan 大家都很聰明,"知識"的智慧都不差,但也應好好提升並鍛鍊"社會"智慧,講白一點,就是要有一點"術士"的味道,尚方寶劍在我這方,在這個病、健雙方都要夯、坑、殺我們的情況下,不這樣也不行!
醫界同盟 沒錯!尚方寶劍在我這方+1
926星期四 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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