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6日 星期四

病人提告新趨勢:直接提告民事賠償!以小博大!


病人提告新趨勢:直接提告民事賠償!以小博大!
近來不少案件,因醫審會的專業鑑定檢察官都採納,所以大多是不起訴處分結束。但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許多病家因此不作刑事再議,而是改為打民事賠償;甚至是根本就不告刑事直接告民事賠償!這要拜最近這一年來民庭法官有數件判決,情置於法之前之賜,像:台大刑事不起訴卻判賠四十萬,以及婦運女俠夫告振興醫院判賠100萬等,另一方面就算敗訴也不會有任何誣告的問題!
大家會納悶:可是直接告民事,不是要繳裁判費嗎?所以他們就只請求約二百萬元以下,裁判費也不會超過25,而法官精神賠償判個幾十萬,還划算呢!但大家別擔心,病人棄刑投民,我們也可如法炮製啊!也就是說,我們也可請求因為被告,名譽嚴重受損,精神痛苦的賠償!
曾X 「棄刑投民」.....應該是我們樂見的,因為這個是保險公司可以處理的,100~200萬,每年的保費不會超過2~3萬元~~
醫界同盟 而且刑事誣告罪有些真的不容易成立!所以我們也可假扣押+民事求償!
Lion Huang 可以不要再廣告甚麼醫糾險了嗎
根本上,醫療給付並未將風險因素及賠償金額分配納入才是主因,應該先糾正給付後,再來保醫糾險才對吧,
鼓吹大家去保這個險,根本就是本末倒置
賴X 一定要用"毒蠍政策", 以告止告 .
醫界同盟 賴兄說的是!所以也可民,刑事一起開動!
曾X 既然對方走民事, 醫師無法反控誣告, 怎麼以告止告?
曾X 我是執業醫師,也沒在做保險,已經保了10+年的醫糾險...........雖然學過法律,但是我個人覺得這錢是不能省的。
並沒有很開心,只是覺得刑事訴訟的風險無法估算,也是不合理的解決機制,民事訴訟比較能貼近現實!
根本上,醫療給付並未將風險因素及賠償金額分配納入才是主因......我同意,但是應該先糾正給付後,再來保醫糾險才對吧.....可能要等10000年。
張X 不建議 怕這樣搞到最後 法院接到狀子會直接駁回
醫界同盟 1,回張兄的話,民事求償的案子,法院都要開庭的,不可能直接駁回。
2,
而且對方告大家都沒在怕了,真的不要自己嚇自己。
醫界同盟 回曾兄的話,我們是提民事的名譽受損精神賠償!
張X 了解 我以為是刑事的
醫界同盟 而且,版主再囉唆一下!我並不是好亂訟之流,只是在實務界看到很多濫告的病人和煽動的律師就覺得:不要姑息!勇於提告反擊,因為,依法訴訟既是人民的權利,大家也是國民,沒必要先害怕或退縮!
陳X 民事會送醫療鑑定嗎?
醫界同盟 回陳兄,如果對方律師聲請,也會!
陳X 感恩!
曾X 他如果沒抬棺抗議訴諸媒體, 只是單純提告, 名譽受損應該也不容易成立, 反擊不見得有勝算.
醫界同盟 嘉提醒的是!不過,治療病人卻被告上法院,因為開庭通知都是寄到醫院,可用此當名譽受損的理由喔!而且,版主是認為,病人都在隨便,投機告告看了,我們也可以牙還牙!
有些法官因自己也是專業人士,所以我們告民事名譽上精神賠償,他們會認同!
陳X 如果病人說xx醫院真爛,或是你們醫師都xxxx. 但沒有明指你個人,但你是其中一分子,可以提告嗎?
醫界同盟 回陳兄,罵醫生xxxx,如是在不特定多數人面前,如:護理站,急診等,被罵的對象是可得確定者,則有告公然侮辱的空間!
至於罵醫院真爛,則醫院負責人可代表醫院告!
張X .......
張X 醫師中有濫竽充數, 病人中有良莠不齊....各有問題ㄛ..........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