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13日 星期二

和解書一定要寫明,日後不得對此事再提出任何民事請求或賠償


醫生誤割食道及聲帶,遭判賠1490萬,此僅為民事案件,為何媒體竟把醫師照片登出?
此為今日蘋果刊登之新聞。該病人甲狀腺有一公分之腫瘤,張醫師於割除時,不慎割到聲帶及食道。然此案刑事部分於二年前和解,醫師已賠償病人550萬元而撤回刑事告訴,則為何病人又再提出民事訴訟且要求高額之賠償?現法院判1490萬元,還表示要上訴…
所以在此要鄭重提醒大家:在刑事和解時,不要只在意有無撤告,和解書一定要寫明,日後不得對此事再提出任何民事請求或賠償,方可永絕後患…
再者,即便依個資法,媒體就可受公評之事可報導,然:此案非刑事案件,且案件尚未確定,未經同意即登全名,照片,仍有違法之虞!

醫界同盟 因為刑事法官無權干涉被害人是否要提民事賠償訴訟…
111310:39
Sean You 媒體誤國...
111310:40
X禪 小凡事小心為上策……唉!
111311:01
Joanna Chen 反告媒體 ...
111311:03
醫界同盟 這次報導,還刊照片,所以侵犯肖像權部分可提民事賠償。
111311:38
X禪 要告!大家大家一起告……告媒告到底……
111312:23
Ying-Hsiu Chang 告告告!!!!
111315:03
健保民營化 最近告蘋果,應該有機會成功。
因為蘋果在層峰關係裡黑掉了。
111315:39
X松 巨額賠償 , 還有人敢走外科嗎 ?
111317:40
X翰 就事論事,甲狀腺切除手術傷到返喉神經影響聲帶,可以理解,但是傷及食道,坦白說,不應該!
目前的法律訴訟策略,本來就是以刑事逼迫民事,逹到賠償的目的。
刑事和解,載明...,如果沒有「滿意」的條件,誰跟你和解?
應該是刑事、民事合併處理,條件一次談好,才無後患!
111317:58
Shiu WeiJung 很好!台灣以後要動手術  看來只能到國外去了
因為 誰還敢當外科醫師?
111318:00
X元 當初接手的台大如果保守一些,只要清創及修補縫合,也許食道還有癒合的機會?也許當時食道已經發炎破損太嚴重,無法縫合,所以後來才需要這麼大的手術。病人不幸長腫瘤,開刀的結果不如預期,當然會找代罪羔羊。醫生站在砂石車與懸崖之間,企圖阻擋砂石車墜崖時,千萬要量力而為啊!
111319:10
X翰 雖然我無法得知該個案於手術中到底發生了什麼事,顯然應有前兆「失控」了!我忍不住又要拿棒球比賽為例,先發投手已經明顯Hold不住了,繼續撐,肯定更慘!可惜開刀時沒有「投手教練」上來告訴你,換掉你,因此,主刀者自己應當「拉得下面子」,call help111319:18
X元 只由媒體報導來看,主刀者可能根本不知道自己有傷害到食道,才會讓病人進食。111319:21
和解抗辯  這案子就算上訴到三千萬 還是可以轉嫁...如果是診所醫師或其他醫院醫師則........11131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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