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13日 星期三

常見問題系列三


常見問題系列三
Q1:實務上,身為醫糾案件之被告,委任律師後,可否不用出庭?開庭時間可否避開門診?
A11.若是刑案被告,醫護人員是行為人,被偵查訊問的主角,所以即便有律師,原則上都要到庭。倘若要請假,需先具狀聲請,檢方如未再寄改期通知,則仍需到庭。
若是民事賠償案件的被告,則可全權委任代理人出庭,影印開庭筆錄,寫書狀,不用出庭。附帶一提,醫糾民事依訴訟法規定,需先排調解庭。倘若醫護朋友認為無過失,不需調,可具狀表示雙方顯無達成和解,故移至法官審理。
2.在刑案,被告醫護人員可在一開始收到傳票時,即將自己的門診表或值班表陳報給檢方,且表明為了病人之權益,請檢方或法院排非門診或非值班時間。
Q2:提供給檢方,法院的參考文獻,若是國外的journal .英文教科書,提供方式?
A2a.最好就相關連那部分,標示出,且翻譯成中文,檢方較好理解。
b.還有,不用量多。與案件有關連之部分,翻譯即可。最好由外面翻譯社翻譯,較無爭議。
c.其實國內該科雜誌的文章,雖都較淺顯,還是可提供。
X 醫學和數學
都是科學

數學,一加一,一定等於二
醫學,卻是隨時間而需修正,去年奉行的理論,醫療模式,今年或許就要有所修正,,,
6小時
X 基本是是以行為時醫療水準來論定。
6小時
X 文獻,參考資料
一定是過去式
有時間差
6小時
醫界同盟 二位別太擔心…
通常這些教科書,文獻,只是讓檢方大概有:
如此治療,手術,是通常同科的選擇,或通常都有這些併發症,後遺症即可
5小時
X 文獻資料隨便即可,法官只看誠意多寡,沒空看資料的!
4小時
醫界同盟 回魏兄…其實還是有幫助啦!真的…
5分鐘
醫界同盟 主要是,其實檢方和法官也是過勞…
所以,相關文章,資料,不用多,我們還會用螢火筆劃重點
5小時
醫界同盟 讓他們也較快了解,較接受我們的觀點。
較好判決,或不起訴
5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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