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1日 星期六

有罪,無罪尚未定論,卻又刊登醫師全名,實有不當!


給藥不當害癌男死亡,醫生被起訴?
此為今日蘋果副刊的新聞,先再一次表達抗議:此案剛經板橋地檢起訴,有罪,無罪尚未定論,卻又刊登醫師全名,實有不當!
該病人於97年因淋巴癌至雙和醫院治療,期間有血便現象,之後一個月死亡,家屬指控醫生未注意其血便症狀而致其最後敗血性休克死亡!而醫審會二次鑑定,認為醫生於病人化療前未做糞便潛血檢查,而疏忽病人腸胃出血風險,於其有血便症狀時,未依醫療常規暫停藥物治療並會診其他醫師,仍予以化療為由認醫師有疏失?
但是,該病人也只是有腸胃出血風險,並非已有此情況醫師未注意啊!,況且,倘若因血便停止治療,狀況惡化時,家屬是否又可用其他理由提告?

【案例】23歲鄭姓男子2008年右頸淋巴結腫大,檢查確認為第1期伯基特氏淋巴癌,同年9/16起接受署立雙和醫院血液腫瘤科主治醫師蘇勇誠治療,同月22日起注射高劑⋯⋯
李X 這一則應該與117
中時電子報的新聞是同一件事。
不知為何晚了兩週才發?
http://news.chinatimes.com/domestic/11050615/112012110700255.html
news.chinatimes.com
 署立雙和醫院血液腫瘤科醫師蘇勇誠,九十八年間,替一名患有「伯基特氏淋巴瘤」的鄭姓男子進行化療,由於未考量鄭男可能會出現腸胃道出血,多次給予高劑量注射藥物,導致最後釀成敗血性休克不治。板橋地檢署六日依業務過失致死罪予以起訴。
DK Lin 事後諸葛天下無敵
醫界同盟 於至地方法院後,應就:醫師於病人血便後的治療與病人間死亡的因果關係做攻防!還有,癌症本就有很多不確定性,怎可以:一般淋巴癌壽命之長短,而來論斷:此病人治安後一個月就去世,所以醫生就是有疏失?
醫界同盟 霖兄,感謝你的協助!
李X 不客氣。
提供延伸閱讀:
有文獻記載,並建議做化療時,
醫師必須注意是否有腸胃道刺激、
或腸胃道出血的可能性。
然而,此一病患死因是「敗血性休克」
這則是化療後病人免疫力下降時,
無法事前預測;縱使已注意,仍有可能導致死亡
(例:注射白血球生成劑、抗生素後仍無效)
http://xa.yimg.com/kq/groups/13610919/1240467974/name/Gastrointestinal+Bleeding+in+the+Cancer+Patient.pdf
http://www.ncbi.nlm.nih.gov/pubmed/18941434
陳X 腸胃道出血和敗血性休克沒有關係啊
傅X 以後化療有副作用出現,醫師就停止化療自保,病人家屬可能會每天問醫師能不能化療(因為化療有問題才能提告啊,如果是因癌症死了,什麼都沒有)這是什麼醫療環境啊!
Ch Tseng 給樓上Dr. 傅 1000個讚!
醫界同盟 版主也是!同意曾兄和傅兄!
健保民營化 Burkitt's lymphoma幾乎是長最快的腫瘤,如果不化療,有沒有一個月還很難說。
而另一方面,這個長最快的腫瘤,化療反應卻非常好,甚至可能治癒(某些型可使用標靶藥物,治癒率是有的)
因此化療過程中,醫師都會鼓勵病患:「加油!要撐下去,撐過去也許這一關就過了!」尤其是一位23歲的年輕人,病人與醫師都不會輕易放棄這個寶貴的治癒機會。1129
1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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