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26日 星期五

開刀無疏失,竟因停止用藥而被起訴?



開刀無疏失,竟因停止用藥而被起訴?
此為今日北市萬芳醫院之案子,該病人於三年前因血便進急診,其有胃潰瘍及右心房血塊阻塞,故心外醫師為其進行血栓清除手術,因而建議停用胃潰瘍的藥。但該病人於1月初出院,到二月初因消化道問題再入院,這期間長達一個月,衡于常理,縱使當初出院停藥,與病毒一個月後再發病間,有無因果關係,已頗堪質疑!怎可以此論醫師有過失?況且,心外醫師執行業務的行為是動手術,故當時第一次掛急診,開完血栓清除手術既沒事出院,又豈能以停止用藥為由將醫生起訴?凡此種種,到法院刑庭要好好答辯,否則,實令人有無限上綱之感!

 

醫界同盟 打錯字,不好意思!是病人,不是病毒啦!順便請有空的朋友幫我連結新聞!感謝!




醫界同盟 況且才剛起訴,有罪,無罪都尚未確定,蘋果竟將醫師姓名和照片登出





【綜合報導】李姓男子三年多前血便到台北市立萬芳醫院急診,診查發現罹患胃潰瘍及右心房血塊堵塞,心臟血管外科醫師陳復銓為他進行血栓清除手術後,囑咐停止胃潰瘍的用藥O⋯⋯

meprazole(制酸劑),不料竟導致李男胃潰瘍復發,最後變成植物人。台北地檢認定醫師停用該藥違反醫療常規,昨依業務過失傷害罪將陳復銓起訴。


王X 似乎是醫事鑑定認為有疏失


陳X 我想一定是鑑定的問題


醫界同盟 小強和冠宇兄說的是!
所以版主提醒過大家很多次,不論民,刑案,聲請鑑定的項目,和待證事項,一定要斤斤計較,錙銖必較!因為這就會關係到醫審會鑑定的方向及內容!


Danny Huang ...不料竟導致李男胃潰瘍復發,最後變成植物人...』這個因雨果應該要中間發生多少其他的故事才接得上啊??
不明白一是提告者為何會針對此提告, 應是有人指導??
不明白二是醫師組成團體(公會, 醫勞盟...)對媒體報導方式無任何抗議??
不明白三是以後如果我們照全民健保規範三個月後停藥, 不管病人幾個月後胃出血身亡, 是否都應該對健保局提告(健保規定讓醫師亂停藥...??)


IYing Tsai 題外話,不知蘋果這樣的行為, 是否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


IYing Tsai 關於因果關係:不知詳細情況到底是如何, 不過看來在當初血便求診時, 有服用PPI. so, 反推看來, PPI使用與否, 應與該員消化道出血無直接因果關係. 1/10日到2/5,有太多可能, 會導致消化道出血...


醫界同盟 蘋果會以:個資法第19條中「與公共利益有關」主張免責
但是它的標題「亂停藥,害患者癱」,有誹謗之虞!


潘X 停藥與癱 應無絕對關係


醫界同盟 潘兄說的對!所以到法院,還有的打!


健保民營化 如果是Omeprazole, 必須看患者有無indication使用clopidogrel, 因為有interaction, 確實必須考慮停藥。文中講得不清不楚。10月24日1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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