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4日 星期二

拒絕打止痛針,解釋說明原因,病人竟即告醫師公然侮辱?


拒絕打止痛針,解釋說明原因,病人竟即告醫師公然侮辱?
此為台北長庚之案件。醫師開立口服止痛藥,病人怕沒效果,乃要求醫師打止痛針,醫師僅係出於解釋之意,表示,打針用藥也會成癮,跟吸毒一樣,病人竟即提告醫師侮辱他是吸毒犯!此舉實令人錯愕,無法接受。還要勞動跟診護士和病人先生出庭作證,證明醫師只是出於說明之意,而無侮辱病人是吸毒犯的意思,故為不起訴處分於此狀況下,教醫師情何以堪!醫師才有專業被屈辱的感覺吧!而此案例病人之先生立場公允。之後為免麻煩,看診錄音,或一定要有其他護士,或醫師在旁。

Anne Huang 這人是不是吸毒的人啊
醫界同盟 霖或賢兄,麻煩了!此為今日蘋果副刊!
醫界同盟 此罪雖然不重,但為了這種事被告,進出檢察署,對該醫師實在是
醫界同盟 還是要注意七日內,對方有無再議
謝X 台灣人再這樣下去也許以後就沒有人要當醫生,動不動就被打被告
 Jeffrey Xu 應該是該病人認為自己的意志力被小看了吧 
Chuang Shih Chang 這有濫訴之嫌呀
陳X 告它誣告。。要它賠。誰規定醫師不能告病人
Wu Guan Xun 管三的IM/IV止痛藥...確實要小心 ))))) 診間錄音.錄影.跟診護士都很重要....別忘了行醫記錄器....醫界前輩大家互勉
醫界同盟 樓上諸位說的是!版主近日有一案就要反告了。
Wu Guan Xun 站得穩...就要反擊
陳X 刑法第169條第一項誣告罪。。。。。
Brand Chen 台灣是華人最自由民主的地方,也不代表可以將不合理無限上綱! 台灣人使用自己權力前,應懂得尊重自己!
陳X 刑訴。。第258之一。。10日內委任律師向該管一審法院提出。。。交付審判。。。。若告訴人不服258條。。。。被駁回再議。。。。。
一名罹患多發性硬化症的女編劇,因病疼痛到醫院急診,醫師開立口服止痛藥,但女子擔心止痛效果不夠強,要求醫師為她打止痛針,但醫師評估狀況後拒絕,並解釋打針恐會上癮,如同吸毒犯一般,女子怒告醫師妨害名譽,但北檢認為醫師是解釋藥物作用,故不起訴。報導╱賴又嘉攝影╱高世安
王X 必須定出法律:因為醫師為稀有資源,若提告不成,需就醫師所浪費的時間,根據醫師的薪資來支付醫師相當於時薪之費用。
醫界同盟 謝謝光兄的補充,您真厲害!不過還好,通常再議被駁回後,交付審判很難成的。
洪X 濫用健保資源,濫訴,自以為出錢就是老大...有問題的病人,倒楣的醫生......
和解抗辯 這種事件在美澳很稀鬆平常..反正心理不爽(人格權侵害)就告醫生..拿一筆精神賠償
Cheng-Kang Lee 插話一句:版主反告加油!
陳X 交付審判是由原告自行決定ㄛ...和別人無關ㄛ..只是證據要自找...
醫界同盟 民營化兄!版主要按讚卻按到刪除了!您快再留言,真是抱歉!
張X 太瞎~這社會是怎麼了
王X 這不是可以反告誣告嗎.....
Lawyerbest Ho 這件醫生因為是業務上正當行為,所以沒有違法性就結束了
健保民營化 新聞中有提到關鍵字:女編劇。
這年頭媒體已經暴走到不受控制!連沾到一點邊的人都自我感覺良好!雞犬升天!
就算不起訴還是寫出來修理醫師ㄧ頓!
健保民營化 再過幾年,不知會不會變成「沒被告過的醫師不是好醫師?」
因為接急重症,五大科,專看難罕疾病的醫師,是最辛苦卻又最容易被告的。
少數不肖者例外,目前看到大部分被告的醫師,都是救人救最多的!
蘇X 真的要用行醫記錄器!!=_=
劉X 老早就覺得台灣人很不要臉了
郭X 白痴一拖拉庫!
吳X 有時候跟病人"喇豬屎"還真要看人!
Shyan Hung 好挫敗的感覺,什麼都愛投訴,那可以不用來看專業醫師了
ED Cat 沒事找事!~
牛X 為什麼要為難真的辛苦人
61星期六4:25
莊蕎安 還會教醫生打止痛針  不如。。。編劇自己改當醫生就好啦 
61星期六7:49
Jen Wei 現在醫師難為.
61星期六9:29
John Lee 這社會太瞎了
61星期六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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